
关于房产问题。
我父亲于1992年购买邻家房产(有房产转让证明),后来我父亲病故后把此房产让我哥继承(有遗嘱)。再后来我哥又把此房产卖给了我(有房产转让证明)。可土地使用证上写的还是最开...
我父亲于1992年购买邻家房产(有房产转让证明),后来我父亲病故后把此房产让我哥继承(有遗嘱)。再后来我哥又把此房产卖给了我(有房产转让证明)。可土地使用证上写的还是最开始的邻家的名字。我又不慎丢失。不知在那个年份房产是否在房管局有备案,也不知该如何补办,希望网友能够详尽回答,必有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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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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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房产转让证明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吗?如果有,那么你现在只要补办土地证就可以。
1、因为原土地证登记的是邻家的名字,那么遗失补办必须由邻家去办理,先去当地的国土资源局调档,查询办理土地证的原始凭证,然后提出补办申请,到当地的报社刊登遗失启示,凭报刊小样和调档资料补办新土地证,名字仍然是邻家的。
2、由于最初是父亲想邻家购买的房屋,按理土地证要先过户到父亲名下,但由于父亲已经病故,凭死亡证明、造墓证和遗嘱继承书可直接过户到你哥名下。
3、最后由你哥过户到你的名下就可以了。
1、因为原土地证登记的是邻家的名字,那么遗失补办必须由邻家去办理,先去当地的国土资源局调档,查询办理土地证的原始凭证,然后提出补办申请,到当地的报社刊登遗失启示,凭报刊小样和调档资料补办新土地证,名字仍然是邻家的。
2、由于最初是父亲想邻家购买的房屋,按理土地证要先过户到父亲名下,但由于父亲已经病故,凭死亡证明、造墓证和遗嘱继承书可直接过户到你哥名下。
3、最后由你哥过户到你的名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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