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结构施工图纸;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XX,建设地点位于XXXXB地块,总建筑面积28960 m2,地下主体一层;地上主体十七层, 1-4层为商业用房,5-17层为宾馆;地下层设电梯机房、水箱间及锅炉房等;建筑高度为61.1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本工程地下层层高为3.9m;一层层高为6.900m;二~四层层高为4.20m;五~十七层层高均为3.20m;屋顶层:屋顶层高3.40m,屋面构架层高6.60m。XXXX梁最大跨度为10.10 m,梁截面最大高度为1300×2500,1200×2000;楼板最大厚度180㎜厚。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三、施工组织:
本工程基础为桩基承台基础,基础埋深-5.500m、工程±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为61.1m。根据现场情况,拟采用反铲式挖土机进行整体开挖,开挖时由东向西进行施工开挖,开挖长度及宽度为基础承台边向外1m,坡比为1:0.3,以便做排水明沟和埋设轴线龙门桩。如有特殊情况再加大放坡。根据设计基底标高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土方平衡严格控制其土方的超挖与少挖,把基础回填的土方堆放场地内,其余多的土方采用泥头车外运出去。为方便施工,我施工方将这部分进行大开挖至-5.4m后再按龙门桩定位轴线进行承台,基础的基槽开挖。在基槽开挖期间,测量人员密切配合,随时施测基坑边线及基底标高,确保土方到位和不超挖,预留20cm待人工清理,防止挖机撞击管桩与扰动基底持力层。在深基坑旁挖设集水井,井内集水用泥浆泵抽至周围排水沟。在基坑四周用红白花钢管扎栏杆一圈做安全围护,以防行人跌入坑内,基础工程施工期间,扎路架供人员上下作业。大开挖土方6天完成,基坑基槽5天完成。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水、集水坑积水、潜水泵抽水,保证基坑底部无明水,以防基坑被水浸泡。
挖土机开挖至桩顶面设计标高,向上20cm处后,人工开挖余土,开挖的土方就近堆放于基坑内的空地,以便于以后的基坑回填。多余的土方采用泥头车外运出去。
机械开挖时,人工跟进清理基坑底及边坡、开挖排水沟。
基坑开挖后,安排专人负责排水。
四、施工要点:
1、机械挖土前先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图,规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人工挖方。
2、机械开挖土方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严格控制挖土标高,因该建筑物是由桩承载;机械开挖深度控制在距桩顶100mm处,不得超挖。待桩施工结束在由人工清土地。人工清土应与机械挖土同时进行,以便利用挖土机将清理出的土方清出基坑,减少人工清工的工作量。
3、测量人员必须在坑底设置标高控制桩,以控制坑底标高,防止超挖。清土时坑底标高控制桩采用短木方,要求每隔2m×2m设置一个标高控制桩。同时要求测量人员及时将边轴线放出,以便清土人员开挖排水沟、集水井。
4、人工清土时,必须根据测量人员所测的标高控制线,拉线清土找平。第一步,可用尖头锹将余土清至基坑设计标高向上2~5cm左右,第二步清土时,必须保证基坑内无明水,且清土必须采用平口锹进行,保证坑地平整、标高准确,且不得扰动基层土。严禁在基坑内采用手推车运土。
5、基坑采取明沟排水,集水井集水,真空泵排出基坑外,确保坑底无明水,以防地下水和雨水浸泡,保证土方工程的质量。基坑内四周设300×300排水沟,采用多孔砖侧向砌筑,孔口便于基坑内的积水流入排水沟。基础垫层部位纵横方向每隔6~8m设置200×250~400(深)排水暗沟,内填40-70mm石子。开挖排水沟必须拉线进行,确保横平竖直、整齐美观。集水井砖砌,深度为基坑底向下1m,直径600~800mm。基坑表面的积水通过排水暗沟流入周边排水明沟,再由明沟流入集水井,通过潜水泵或污水泵排出基坑外。
6、为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在距离基坑边1.5m处设挡水沟,沟通截面尺寸300mm×300mm,采用红砖砌筑,坡度1‰~2‰,表面采用1:3水泥砂浆抹光。
7、基坑挖土期间,应收听天气预报,一旦出现雨水天气,应将基坑底部及边坡及时用塑料薄膜或彩条布覆盖,以防坑底土层及边坡被雨水侵蚀,影响工程施工质量或造成边坡失稳。
8、当基坑底部有软弱土层时,应及时请监理到现场确认,并采用人工开挖,并及时办理签证。超挖部位根据设计要求作如下处理:
用砂石回填至基础底标高,砂石垫层顶面宽度超出基础边300,每落深500,砂石垫层宽度底面增加300。
五、质量要求
1、认真控制土方的开挖深度,确保基底标高的准确,严防基底土层被扰动。人工清土时必须分层进行,严防超挖,一旦基底土层被扰动,应及时汇报,必须将扰动的土方清出,请监理验收后,采用级配砂石回填至设计标高。
2、土方工程质量标准:
(a)保证项目
基坑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b)允许偏差项目及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标 高 +0 、-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宽度(由设计中心向两边量) -0 尺量检查
3、成品保护
(a)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土和运土机械设备碰撞或行驶破坏。
(b)基坑四周应设排水沟、集水井、以防雨水浸泡基坑。
(c)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的照明,并有专人负责指挥,防止地基超挖。
(d)基坑内排水沟、集水井中的'积水应及时排出基坑。
(e)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浇筑素混凝土垫层,避免暴露时间过长而被雨水、地下水浸泡,影响坑底持力层的土质。未能浇筑混凝土的基坑底土层,在雨天应及时采用彩条布或塑料薄膜覆盖,防止被雨水浸泡。
六、安全措施:
1、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土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作业,卸土时应待运土汽车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2、挖土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3、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4、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5、基坑开挖时四周的围护要及时跟上,不要留有安全上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