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有资金监管吗
法律分析:房管局资金监管主要是对房屋交易后资金到账情况的流向的监督作用,房管局扮演的就是监督的角色,全程监督房屋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动向。如果个人想要查询资金监管的话需要携带个人的房产证到打款银行直接查询,一般银行确定房产归属以后都会帮助查询。也可以到房管局进行查询,需要到房管局的交易大厅提交查询申请,房管大厅工作人员通过对房屋产权的合适,在交易系统里面直接输入房产信息,就可以通过系统直接显示监管自己的流程,清楚的掌握当前资金所在的位置,从而保证了监管资金的安全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