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购几套房子
法律分析:北京市将从2021年8月5日起,实行新的买房限购政策。8月5日起新限购政策实行之后,夫妻离婚的,如果离婚前原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不符合北京市购买商品房限制的,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房。 该政策对想要虚假离婚获得购房资格的,和虚假离婚获得第一套资格的具有直接的威慑作用。1、北京户口(除通州)的已婚家庭无房的限购两套房,已有一套房的可再购一套。2、北京户口的单身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无房的限购一套。3、非北京户口的家庭限购一套房,且必须连续缴纳5年以上(含)的社保或个税。4、北京户口在通州买房,符合限购政策前提下,无房家庭,或者已有1套房、且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者已有1套房、落户通州超过三年的,可在通州购一套房。5、夫妻离婚的,离婚前夫妻二人拥有的住房套数超过限购政策的,离婚后三年内,均不能再购房。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