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闭解散 员工应该如何赔偿
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因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只有一年。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和二倍工资,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A4纸打印),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住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并由本人加盖指模)。
此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果是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还应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3)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仲裁申请,还应提交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③授权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9-01-22 · 土地流转就上土流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职工个人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
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无力支付赔偿解决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
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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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还要承担双倍工资赔偿,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3、《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二倍的工资。
举例如下:
你的实际工作时间就是2011年3月到2012年8月 你的实际上班时间年限为一年5个月
补偿年限为1.5个月 未提前通知再加一个月 合计为两个半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的算法 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 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往前推12个月 加起来再除以12 就是你的12个月平均工资
比如说:我是2011年11月17日上班 2012年1月10号至2月9号过年休息 到下月9月1号.. 如果得到详细的赔偿金
如果是公司原因放假休息的,一样算工作时间。
2021-10-18 · 百度认证:免费法律咨询,招募城市合伙人
对于公司清算对员工应该怎么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一种是破产清算。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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