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道历史题
34.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了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
34.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了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A.不重视私有财产的保护
B.法律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C.审判程序缺乏公正性
D.审判结果取决于法律的解释 答案是B,请解释D项。谢了 展开
A.不重视私有财产的保护
B.法律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C.审判程序缺乏公正性
D.审判结果取决于法律的解释 答案是B,请解释D项。谢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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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魏救赵
一、爱媵贱女
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昔日秦穆公嫁女儿怀赢给晋公子,准备了非常丰厚的嫁妆,光穿着有华丽衣裳的婄嫁女妾就有70人之多。新嫁到晋国时,晋国人看到陪嫁的女子都那么漂亮,于是都想找个陪嫁的女妾抢回家去,却认为秦国的国主还不如女妾漂亮,而轻贱秦国的国主。
这是则故事是韩非借齐国传墨子学说的田鸠之口回答楚王所提出的问题时讲的一则故事。所举的“秦伯嫁女”一例与“买椟还珠”一起说明一种办事的道理,即切勿怀文忘用,甚至以文害用。后世常以此比喻办事情舍本逐末,本末倒置。
二、白虹贯日
出自《战国策之魏策四》:
聂政是战国时韩国轵人,因为杀人避仇,逃到齐国,以屠宰为生。韩卿严遂与韩相韩傀有隙,想要报仇,听说聂政侠义勇为,便送黄金百镒做为聂政母亲的寿礼,并说明欲请聂政刺杀仇人之意。聂政以母亲尚在需要人奉养为由没有答应。后来聂政的母亲死后,聂政独行仗剑刺杀韩傀,碰上了白虹贯日的现象,刺中了韩哀侯,他自己也自杀身死。
白虹贯日是一种大气光学现象,就是现在所说的日晕。古人迷信,常把此做为是危害君王的天象异兆,也附会为精诚上感天道。
三、毕万昌大
出自《左传 闵公元年》:
春秋时,晋献公灭掉魏,把魏地赐给大臣毕万。管占卜的大夫卜偃说:“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魏,大名也(魏同巍,故云),现在把魏地赏给毕万,是天意要启发他的后代,使其昌大。”后来,毕万的后代果然建立了战国时的魏国。
其实这些都是古人附会之说。后世就常以“毕万昌大”的典故指人后辈发扬,繁盛昌大。
四、抱冰握火
出自《吴越春秋 勾践归国外传》:
越王勾践为了灭吴复国,常常以艰苦的生活条件来磨砺自己的意志。他寒冬抱冰,炎夏握火,卧薪尝胆,夜以继日,内修军政,外结诸侯,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转弱为强,灭亡了吴国。
后人以“抱冰握火”比喻刻苦自厉,也用指生活艰辛。
五、抱柱信
出自《庄子 盗跖》
屋生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相约于河桥之下,女子一直到河水涨潮时都没有来,而尾生则宁愿抱梁柱而死都不愿失约。尾生忠于爱情,信守约誓,但头脑僵化,不知变故,故抱柱而死。
后以此为坚守信约的典故,特别多用于男女间的爱情信誓方面。
六、表里山河
出自《左传 僖公二十八年》:
春秋时,晋楚决战之前,晋文公的谋臣,他也是晋文公的舅舅子犯劝文公参加决战,他认为即使仗打败了,凭太行山和黄河之险,也可固守无虞。原话为:“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指晋国外黄河而内太行山,地理形势使国防极为稳固),必无害也。”
后世常用“表里山河”说明地理国防之固。
而元张养浩在《潼关怀古》中: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者,意踟蹰。中的“山河表里”即用此事,一方面说明潼关形势的险要;另一方面反衬诗人一路所见秦汉宫阙的破败,百姓处于战乱之际的无边苦难。
七、甘拜下风
出自《左传 僖公十五年》:
在秦晋韩原之战中,晋军大败,晋惠公被秦兵所俘获,晋大夫头发蓬乱下垂的拔帐随行。秦穆公劝说道,:“二三子何其担忧也!寡人准备请晋君去我秦国,岂敢太过分呢(这是表面上安慰晋国大夫等人的放话)?”晋大夫于是三拜稽首道:“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实闻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风。”
实际上晋大夫这番话,是与秦穆公约誓,希望他说了话要算数。“下风”的意思就是你的诺言不仅天地共鉴,我们在下这些做臣子的也都听见了,希望你不要食言。
“拜下风”原是谦恭卑怯的举止,后逐渐又演化成“甘拜下风”的成语,用为甘居下列的自谦词。
八、背城借一
出自《左传 成公二年》:
公元前五八九年,晋、鲁、卫三国的联军击败齐军后,齐顷公派大臣宾媚人(即国佐,曾主持齐国之政)带上贿赂去见晋军主帅却克,当晋方提出屈辱齐国的苛刻条件(必以萧同叔子就是齐侯之母为人质,并且将齐国境内田间的垄亩变成东西走向,这样道路、水渠都将成为东西方向,以便晋军的行动)时,宾媚人本着维护齐国尊严,坚决地加以拒绝,并准备决一死战(原话中为背城借一)。鲁、卫两军主将,都劝告却克与齐停战求和,晋终于放弃了继续进攻的主张,签订了盟约,齐国得以转危为安。
后来以“背城借一”表示誓与敌人决一死战。
九、班荆道故
出自《左传 襄公二十六年》:
春秋时,楚国伍子胥的祖父伍举与蔡水师子朝(文公之子,公子朝)的儿子公孙归生是好朋友。伍举娶与王子牟(即申公),王子牟因犯罪逃亡后,楚人皆言:“王子牟逃亡实为伍举护送之。”于是伍举也因受牵连而逃奔到郑国,然后准备到晋国去。恰在这时,公孙归生也将要去晋国,二人在郑国郊国相遇。他们“班荆(扯草铺地)相与食(坐在上面,一面吃东西),而言复故(一面攀谈返回楚国的事情)。
后以“班荆道故”指朋友在途中邂逅相逢共话旧情。
十、苌弘化碧
出自《庄子 外物》
苌弘是春秋时周敬王的大臣刘文公所属的大夫。刘氏与晋范氏世代通婚姻,在晋卿内讧中(所指为公元前490年即周敬王三十年,赵氏击败范氏和中行氏),苌弘曾帮助过范氏,晋卿赵鞅为此声讨他,晋君怪怨周敬王,周敬王便把苌弘杀死。苌弘死于蜀(今四川),蜀人感之,以柜盛放其血,三年而化为碧玉,及精诚之至也。
当然化碧之说为后人的演义。后来常以“苌弘化碧”来比喻忠贞之人含冤而死;或指为国献身,忠烈精神长存。
像明末著名将领袁崇焕就有死后,鲜血化碧一说。
十一、刺股
出自《战国策 秦策一》:
苏秦游说秦王,上书上次,秦王没有采纳他的主张,他回到家中,父母妻嫂都不理睬好。他伤感之余,刻苦自励,夜以继日的努力攻读。夜里读书至困欲睡时,就用锥子刺扎大腿,以便清醒起来,继续学习。这种勤苦自强的精神,历来被人称颂,成为旧时劝学的典型事例。
后世常以“刺股”用为勤苦读书、奋发自强的典故。
十二、操刀伤锦
出自《左传 襄公三十一年》:
春秋时,郑国大夫子皮想让自己的一个小臣尹何,担任私有领地的邑大夫的官职。因为郑子产是他晚年举荐而执政的,可能认为提拔尹何,子产不会反对。郑子产主张“学而后入政”,这样才不致把事情办坏,才是用人稳妥的办法;如果“以政学者”,那就是拿“政”去开玩笑,这是对“政”的不负责任,这将给“政”造成危害。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子产以“未能操刀而使割“,”美锦不使人学制“作比,阐明不可本末倒置。
以今天的眼光看,学而后作虽无可厚非,但干中求学,干也是学,也是不能偏的。
后人“操刀”“伤锦”合二为一,用来比喻才薄力单,难以预胜任。
十三、楚幕有乌
出自〈左传 庄公二十八年〉:
楚伐郑,郑国得到其他诸侯国家的援救,迫使楚军连夜撤退。楚军为了防止郑军及诸侯国援军的援救,军队于夜间悄悄撤走,却留下了空空的营幕作为掩护。军幕空虚,所以乌鸦才栖止在上面,郑国人由此判断出楚军营内的虚实,才停止了向桐丘奔逃。
后来用这个典故,常指败退或军事力量的空虚。
十四、丁公凿井
出自《吕氏春秋 察传》:
春秋战国时宋国一个姓丁的人因为家中无井,所以就在自家院中打了一口井,他觉得这样一来,洗涤和取水就不需要专用一个人了,说是等于得到了一个人的帮助。有人听到这话后就把它传讹了,说丁家打井得到了一个人。
后来就以此比喻以讹传讹,或主观主义凭空解释,把事情搞得颠倒悖谬。
十五、大义灭亲
这个故事就比较有名了,在〈东周列国志〉上也有记载,不过我要讲的则是出自〈左传 隐公四年〉:
春秋时,卫国石蜡之子石厚,与公子州吁共谋杀君篡位。石厚为了安定国内人心,去求计于自己的父亲。石蜡因之而设计,借陈桓公的帮助,乘他们到陈国之机,逮捕了州吁和石厚。卫国派人到濮杀死了州吁,石蜡派家臣到陈杀死了石厚。《左传》因此称赞道:“君子曰:‘石蜡,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同与,就是一同处死的意思)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大义灭亲”原指为君臣大义而灭父子私情,后用以泛指炎维护正义而不徇私情。
十六、东施效颦
出自《庄子 天运》:
说越国有一个绝色美女名叫西施。她长得非常漂亮,无论怎样打扮,一举一动都是美丽动人的。西施有个心口疼的毛病,犯病的时候,总是用手按着胸口,皱紧眉头。 有一天,她在村中的道路上行走,突然,胸口疼痛起来,疼得紧皱眉头,便不知不觉地用手按着胸口处,咧着嘴似笑非笑的。正巧,迎面走来一位叫东施的丑姑娘。东施看见西施皱着眉头,用手接着胸口在笑,觉得样子十分好看。于是,就照样模仿起来。东施本来没有胸口疼的毛病,却也用手按住胸口咧嘴笑,把眉头也照样紧皱起来,自以为这样就美丽了。村民们看到她一反常态的样子,莫名其妙的多看了她两眼,丑姑娘东施却以为人家喜欢上她了,于是她更加紧皱眉头咧开大嘴强笑,这一下,把别人都给吓跑了。
后以“东施效颦”来比喻“丑拙”盲目机械地效仿“美巧”,结果适得其反,闹出笑柄。
李白就有: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
十七、呆若木鸡
《庄子 达生》:
战国时,斗鸡是贵族们寻欢作乐的一项活动,齐王便是当时的一位斗鸡迷。为了能在斗鸡场上取胜,齐王特地请专家纪渻 子帮他训鸡。齐王求胜心切,没过几天,便派人来催问,纪渻子说:“鸡没训好,它一见对手,就跃跃欲试,沉不住气。”过了几天,齐王又派人来问,纪渻子说:“还不到火候,看样子鸡虽不乱动了,但还不够沉稳。”又过了几天,纪渻子终于对来人说:“请你告诉齐王,我花工夫把鸡训好了。”待到斗鸡时,对手的鸡又叫又跳,而纪渻子训好的鸡却像只木鸡,一点反应也没有,别的鸡看到它那副呆样竟然都被吓跑了。因此,齐王用这只鸡和别人斗,自然场场获胜。
庄子用这个故事,愿意是指为了说明有些事情不必亶承天生自然之理,经过人为的训练,也能积习成性,达到改造“物”的目的。
但是传到了后世,却用“呆若木鸡”来形容人因恐惧或惊讶而发愣的神态,则全用为贬义。
想想也真是好笑啊,这句成语的出处与现在的解释居然如此不着边啊。呵呵,古人也很有意思。
十八、盗憎主人
出自《左传·成公十五年》:
春秋时,晋伯宗(晋大夫孙伯纠之子)为人正直,在朝常直言不讳,妻子常劝他说:“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好直言,必及于难。”后来伯宗果然因为结怨过多而被杀。
“盗憎主人”是说盗贼憎恨被他盗窃、抢劫的主人,后来就比喻坏人怨恨正直的人,无道恨有道,恶恨善,丑恨美,坏人恨好人。
十九、得鱼忘筌
出自〈庄子 外物〉:
庄子说:“筌(就是一种捕鱼的竹器)所以能捕到鱼,是因为得鱼而忘筌;蹄(捕兔的哭具)都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指语言,言词)所以在意(要表达的意思、事理),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人言哉(就是说深悟其道、专心致意却并不侈于言辞的人,其实难得,故庄子希望能找到这样的人和他交谈)!’”
庄子在这里以“得鱼忘筌”“得兔忘蹄”为比喻,并不从消极的意义上使用,承上启下,目的在于比照说明“得意忘言”的道理。
后世用“得鱼忘筌”却改变了原本的本意,一般都是有在消极的意义上,比喻办事情一旦达到了目的,便把赖以达到目的的手段忘掉或抛弃。
可见这也是一个后世用意与出处不相符的成语。也不知是怎么传的。
二十、断织(孟母继织)
出自汉韩婴〈韩诗外传〉及〈列女传〉:
孟子是战国时期墨家代表人物,姓孟名轲,由于赏识渊博,道德高尚,被后世誉为“亚圣”。孟子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么高的地位,与他幼年所受的教育有关。孟子年幼时,他的母亲非常注重对他的教育。有一次,孟子由于贪玩而没有上学,他母亲知道后,非常生气,当即拿起剪刀,割断正在织布的织线。孟子孝敬母亲,看到母亲如此生气,既害怕又难过。孟母看到儿子有悔改之意,就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你废弃学业像我剪断布线,一个人要专心读书,才会有知识,如果现在不用功读书,将来就一事无成。”从此以后,孟子发奋苦读,终于成为大学者。
后来就用“断织”为勉励努力求学,不可中道荒废的典故。此外人们也用断织来表示贤妇劝学。
唐代骆宾王的《上衮州张司启》里有这个典故:“加以承断织之慈训,得锐志于书林。”
另外一个有关断织的故事就是乐羊子妻劝其夫进学的故事,和孟母劝告孟子的形式大致相同。而且目的也都达到了。
一、爱媵贱女
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昔日秦穆公嫁女儿怀赢给晋公子,准备了非常丰厚的嫁妆,光穿着有华丽衣裳的婄嫁女妾就有70人之多。新嫁到晋国时,晋国人看到陪嫁的女子都那么漂亮,于是都想找个陪嫁的女妾抢回家去,却认为秦国的国主还不如女妾漂亮,而轻贱秦国的国主。
这是则故事是韩非借齐国传墨子学说的田鸠之口回答楚王所提出的问题时讲的一则故事。所举的“秦伯嫁女”一例与“买椟还珠”一起说明一种办事的道理,即切勿怀文忘用,甚至以文害用。后世常以此比喻办事情舍本逐末,本末倒置。
二、白虹贯日
出自《战国策之魏策四》:
聂政是战国时韩国轵人,因为杀人避仇,逃到齐国,以屠宰为生。韩卿严遂与韩相韩傀有隙,想要报仇,听说聂政侠义勇为,便送黄金百镒做为聂政母亲的寿礼,并说明欲请聂政刺杀仇人之意。聂政以母亲尚在需要人奉养为由没有答应。后来聂政的母亲死后,聂政独行仗剑刺杀韩傀,碰上了白虹贯日的现象,刺中了韩哀侯,他自己也自杀身死。
白虹贯日是一种大气光学现象,就是现在所说的日晕。古人迷信,常把此做为是危害君王的天象异兆,也附会为精诚上感天道。
三、毕万昌大
出自《左传 闵公元年》:
春秋时,晋献公灭掉魏,把魏地赐给大臣毕万。管占卜的大夫卜偃说:“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魏,大名也(魏同巍,故云),现在把魏地赏给毕万,是天意要启发他的后代,使其昌大。”后来,毕万的后代果然建立了战国时的魏国。
其实这些都是古人附会之说。后世就常以“毕万昌大”的典故指人后辈发扬,繁盛昌大。
四、抱冰握火
出自《吴越春秋 勾践归国外传》:
越王勾践为了灭吴复国,常常以艰苦的生活条件来磨砺自己的意志。他寒冬抱冰,炎夏握火,卧薪尝胆,夜以继日,内修军政,外结诸侯,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转弱为强,灭亡了吴国。
后人以“抱冰握火”比喻刻苦自厉,也用指生活艰辛。
五、抱柱信
出自《庄子 盗跖》
屋生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相约于河桥之下,女子一直到河水涨潮时都没有来,而尾生则宁愿抱梁柱而死都不愿失约。尾生忠于爱情,信守约誓,但头脑僵化,不知变故,故抱柱而死。
后以此为坚守信约的典故,特别多用于男女间的爱情信誓方面。
六、表里山河
出自《左传 僖公二十八年》:
春秋时,晋楚决战之前,晋文公的谋臣,他也是晋文公的舅舅子犯劝文公参加决战,他认为即使仗打败了,凭太行山和黄河之险,也可固守无虞。原话为:“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指晋国外黄河而内太行山,地理形势使国防极为稳固),必无害也。”
后世常用“表里山河”说明地理国防之固。
而元张养浩在《潼关怀古》中: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者,意踟蹰。中的“山河表里”即用此事,一方面说明潼关形势的险要;另一方面反衬诗人一路所见秦汉宫阙的破败,百姓处于战乱之际的无边苦难。
七、甘拜下风
出自《左传 僖公十五年》:
在秦晋韩原之战中,晋军大败,晋惠公被秦兵所俘获,晋大夫头发蓬乱下垂的拔帐随行。秦穆公劝说道,:“二三子何其担忧也!寡人准备请晋君去我秦国,岂敢太过分呢(这是表面上安慰晋国大夫等人的放话)?”晋大夫于是三拜稽首道:“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实闻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风。”
实际上晋大夫这番话,是与秦穆公约誓,希望他说了话要算数。“下风”的意思就是你的诺言不仅天地共鉴,我们在下这些做臣子的也都听见了,希望你不要食言。
“拜下风”原是谦恭卑怯的举止,后逐渐又演化成“甘拜下风”的成语,用为甘居下列的自谦词。
八、背城借一
出自《左传 成公二年》:
公元前五八九年,晋、鲁、卫三国的联军击败齐军后,齐顷公派大臣宾媚人(即国佐,曾主持齐国之政)带上贿赂去见晋军主帅却克,当晋方提出屈辱齐国的苛刻条件(必以萧同叔子就是齐侯之母为人质,并且将齐国境内田间的垄亩变成东西走向,这样道路、水渠都将成为东西方向,以便晋军的行动)时,宾媚人本着维护齐国尊严,坚决地加以拒绝,并准备决一死战(原话中为背城借一)。鲁、卫两军主将,都劝告却克与齐停战求和,晋终于放弃了继续进攻的主张,签订了盟约,齐国得以转危为安。
后来以“背城借一”表示誓与敌人决一死战。
九、班荆道故
出自《左传 襄公二十六年》:
春秋时,楚国伍子胥的祖父伍举与蔡水师子朝(文公之子,公子朝)的儿子公孙归生是好朋友。伍举娶与王子牟(即申公),王子牟因犯罪逃亡后,楚人皆言:“王子牟逃亡实为伍举护送之。”于是伍举也因受牵连而逃奔到郑国,然后准备到晋国去。恰在这时,公孙归生也将要去晋国,二人在郑国郊国相遇。他们“班荆(扯草铺地)相与食(坐在上面,一面吃东西),而言复故(一面攀谈返回楚国的事情)。
后以“班荆道故”指朋友在途中邂逅相逢共话旧情。
十、苌弘化碧
出自《庄子 外物》
苌弘是春秋时周敬王的大臣刘文公所属的大夫。刘氏与晋范氏世代通婚姻,在晋卿内讧中(所指为公元前490年即周敬王三十年,赵氏击败范氏和中行氏),苌弘曾帮助过范氏,晋卿赵鞅为此声讨他,晋君怪怨周敬王,周敬王便把苌弘杀死。苌弘死于蜀(今四川),蜀人感之,以柜盛放其血,三年而化为碧玉,及精诚之至也。
当然化碧之说为后人的演义。后来常以“苌弘化碧”来比喻忠贞之人含冤而死;或指为国献身,忠烈精神长存。
像明末著名将领袁崇焕就有死后,鲜血化碧一说。
十一、刺股
出自《战国策 秦策一》:
苏秦游说秦王,上书上次,秦王没有采纳他的主张,他回到家中,父母妻嫂都不理睬好。他伤感之余,刻苦自励,夜以继日的努力攻读。夜里读书至困欲睡时,就用锥子刺扎大腿,以便清醒起来,继续学习。这种勤苦自强的精神,历来被人称颂,成为旧时劝学的典型事例。
后世常以“刺股”用为勤苦读书、奋发自强的典故。
十二、操刀伤锦
出自《左传 襄公三十一年》:
春秋时,郑国大夫子皮想让自己的一个小臣尹何,担任私有领地的邑大夫的官职。因为郑子产是他晚年举荐而执政的,可能认为提拔尹何,子产不会反对。郑子产主张“学而后入政”,这样才不致把事情办坏,才是用人稳妥的办法;如果“以政学者”,那就是拿“政”去开玩笑,这是对“政”的不负责任,这将给“政”造成危害。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子产以“未能操刀而使割“,”美锦不使人学制“作比,阐明不可本末倒置。
以今天的眼光看,学而后作虽无可厚非,但干中求学,干也是学,也是不能偏的。
后人“操刀”“伤锦”合二为一,用来比喻才薄力单,难以预胜任。
十三、楚幕有乌
出自〈左传 庄公二十八年〉:
楚伐郑,郑国得到其他诸侯国家的援救,迫使楚军连夜撤退。楚军为了防止郑军及诸侯国援军的援救,军队于夜间悄悄撤走,却留下了空空的营幕作为掩护。军幕空虚,所以乌鸦才栖止在上面,郑国人由此判断出楚军营内的虚实,才停止了向桐丘奔逃。
后来用这个典故,常指败退或军事力量的空虚。
十四、丁公凿井
出自《吕氏春秋 察传》:
春秋战国时宋国一个姓丁的人因为家中无井,所以就在自家院中打了一口井,他觉得这样一来,洗涤和取水就不需要专用一个人了,说是等于得到了一个人的帮助。有人听到这话后就把它传讹了,说丁家打井得到了一个人。
后来就以此比喻以讹传讹,或主观主义凭空解释,把事情搞得颠倒悖谬。
十五、大义灭亲
这个故事就比较有名了,在〈东周列国志〉上也有记载,不过我要讲的则是出自〈左传 隐公四年〉:
春秋时,卫国石蜡之子石厚,与公子州吁共谋杀君篡位。石厚为了安定国内人心,去求计于自己的父亲。石蜡因之而设计,借陈桓公的帮助,乘他们到陈国之机,逮捕了州吁和石厚。卫国派人到濮杀死了州吁,石蜡派家臣到陈杀死了石厚。《左传》因此称赞道:“君子曰:‘石蜡,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同与,就是一同处死的意思)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大义灭亲”原指为君臣大义而灭父子私情,后用以泛指炎维护正义而不徇私情。
十六、东施效颦
出自《庄子 天运》:
说越国有一个绝色美女名叫西施。她长得非常漂亮,无论怎样打扮,一举一动都是美丽动人的。西施有个心口疼的毛病,犯病的时候,总是用手按着胸口,皱紧眉头。 有一天,她在村中的道路上行走,突然,胸口疼痛起来,疼得紧皱眉头,便不知不觉地用手按着胸口处,咧着嘴似笑非笑的。正巧,迎面走来一位叫东施的丑姑娘。东施看见西施皱着眉头,用手接着胸口在笑,觉得样子十分好看。于是,就照样模仿起来。东施本来没有胸口疼的毛病,却也用手按住胸口咧嘴笑,把眉头也照样紧皱起来,自以为这样就美丽了。村民们看到她一反常态的样子,莫名其妙的多看了她两眼,丑姑娘东施却以为人家喜欢上她了,于是她更加紧皱眉头咧开大嘴强笑,这一下,把别人都给吓跑了。
后以“东施效颦”来比喻“丑拙”盲目机械地效仿“美巧”,结果适得其反,闹出笑柄。
李白就有: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
十七、呆若木鸡
《庄子 达生》:
战国时,斗鸡是贵族们寻欢作乐的一项活动,齐王便是当时的一位斗鸡迷。为了能在斗鸡场上取胜,齐王特地请专家纪渻 子帮他训鸡。齐王求胜心切,没过几天,便派人来催问,纪渻子说:“鸡没训好,它一见对手,就跃跃欲试,沉不住气。”过了几天,齐王又派人来问,纪渻子说:“还不到火候,看样子鸡虽不乱动了,但还不够沉稳。”又过了几天,纪渻子终于对来人说:“请你告诉齐王,我花工夫把鸡训好了。”待到斗鸡时,对手的鸡又叫又跳,而纪渻子训好的鸡却像只木鸡,一点反应也没有,别的鸡看到它那副呆样竟然都被吓跑了。因此,齐王用这只鸡和别人斗,自然场场获胜。
庄子用这个故事,愿意是指为了说明有些事情不必亶承天生自然之理,经过人为的训练,也能积习成性,达到改造“物”的目的。
但是传到了后世,却用“呆若木鸡”来形容人因恐惧或惊讶而发愣的神态,则全用为贬义。
想想也真是好笑啊,这句成语的出处与现在的解释居然如此不着边啊。呵呵,古人也很有意思。
十八、盗憎主人
出自《左传·成公十五年》:
春秋时,晋伯宗(晋大夫孙伯纠之子)为人正直,在朝常直言不讳,妻子常劝他说:“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好直言,必及于难。”后来伯宗果然因为结怨过多而被杀。
“盗憎主人”是说盗贼憎恨被他盗窃、抢劫的主人,后来就比喻坏人怨恨正直的人,无道恨有道,恶恨善,丑恨美,坏人恨好人。
十九、得鱼忘筌
出自〈庄子 外物〉:
庄子说:“筌(就是一种捕鱼的竹器)所以能捕到鱼,是因为得鱼而忘筌;蹄(捕兔的哭具)都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指语言,言词)所以在意(要表达的意思、事理),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人言哉(就是说深悟其道、专心致意却并不侈于言辞的人,其实难得,故庄子希望能找到这样的人和他交谈)!’”
庄子在这里以“得鱼忘筌”“得兔忘蹄”为比喻,并不从消极的意义上使用,承上启下,目的在于比照说明“得意忘言”的道理。
后世用“得鱼忘筌”却改变了原本的本意,一般都是有在消极的意义上,比喻办事情一旦达到了目的,便把赖以达到目的的手段忘掉或抛弃。
可见这也是一个后世用意与出处不相符的成语。也不知是怎么传的。
二十、断织(孟母继织)
出自汉韩婴〈韩诗外传〉及〈列女传〉:
孟子是战国时期墨家代表人物,姓孟名轲,由于赏识渊博,道德高尚,被后世誉为“亚圣”。孟子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么高的地位,与他幼年所受的教育有关。孟子年幼时,他的母亲非常注重对他的教育。有一次,孟子由于贪玩而没有上学,他母亲知道后,非常生气,当即拿起剪刀,割断正在织布的织线。孟子孝敬母亲,看到母亲如此生气,既害怕又难过。孟母看到儿子有悔改之意,就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你废弃学业像我剪断布线,一个人要专心读书,才会有知识,如果现在不用功读书,将来就一事无成。”从此以后,孟子发奋苦读,终于成为大学者。
后来就用“断织”为勉励努力求学,不可中道荒废的典故。此外人们也用断织来表示贤妇劝学。
唐代骆宾王的《上衮州张司启》里有这个典故:“加以承断织之慈训,得锐志于书林。”
另外一个有关断织的故事就是乐羊子妻劝其夫进学的故事,和孟母劝告孟子的形式大致相同。而且目的也都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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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形式主义,就是说做事情流于表面,着重于形式而非内容,虽然葡萄和葡萄树在案例中的差别几乎没有,但由于罗马法的形式主义而只注重表面的解释,也就是树木。所以被判败诉。而法律的解释则是对法律概念的延伸,对于树木这个概念,可以细化解释为葡萄树,也可模糊的解释为葡萄。一般来说,这个选项只有在现代案件中出现诸如对刑法若干项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另外小小的吐槽一下,葡萄那叫葡萄树吗?那叫葡萄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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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是这样的,题干上给出了罗马法的解释是“《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而关于罗马当时法律的执行情况,我们做的高考题中有这样的材料可以用来g更明确地解释D项:“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也就是说当时《十二铜表法》里面没有关于损害了他人葡萄的条文只有损害了他人葡萄树的条文;当然换言之葡萄是不可能被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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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项说取决于法律的解释,若如此,那么按照“《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这句话的意思,便是砍伐树木是要罚钱的,如此的话,原告就会赢,但是法律太形式化,原告所说的葡萄树与葡萄就的差异成了重点,法律的解释变得不重要,原告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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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这样理解.审判结果取决于 法律的解释。何为法律的解释?就像说,我和你组队去打怪,分配权在我手上,也就是说你的所的取决去我的解释,也就是说,我说你一点伤害都没出,你一个铜板都没有。你就啥都没有,这就是我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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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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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错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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