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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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是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方式替代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果是休息日,用人单位有权选择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劳动者补休。因此,除了休息日外,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安排您加班,但以调休替代支付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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