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大队是做什么的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各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研究、规划农业行政执法设施装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负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行政执法。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执法。负责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依据法定职责参与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事故的纠纷调解和处理。负责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
(三)负责畜禽养殖、屠宰、运输、经营等领域的动物卫生监督、动物检疫、动物诊疗、生猪屠宰管理的行政执法。
(四)负责渔业生产、渔业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产品检疫、水生生物与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六)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依法应对涉及农业行政执法的突发性、紧急性、群体性事件。依法受理并做好涉及执法范围内群众举报、投诉、信访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