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一年发放几次
法律分析:一年一次。
雨露计划“雨露计划”是一项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的社会工程。其目的是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实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据了解,“雨露计划”在2006年10月24日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超出预想的成就。2006年,全国共计投入培训资金7.3亿元,比上年增长29%;培训人数达到165万人,安置就业人数126.7万人,带动400-500万贫困人口脱贫。
“雨露计划”的总体目标将在“十一五”期间,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500万左右经过培训的青壮年贫困农民和20万左右贫困地区复员士兵成功转移就业;通过创业培训,使15万名左右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干部及致富骨干真正成为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通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贫困农户至少有一名劳动力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
法律依据:《关于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我办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现就实施“雨露计划”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目的意义
扶贫开发多年的实践证明,通过扶持、引导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资源优势,是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的有效途径。
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雨露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雨露计划”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由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阶段,发展到自然资源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并举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