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历史是什么?
书法的历史是:
中国的书法艺术开始于汉字的产生阶段,“声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于是乎文字生。文字者,所以为意与声之迹。”(语出《书林藻鉴》,马宗霍辑)因此,产生了文字。书法艺术的第一批作品不是文字,而是一些刻画符号--象形文字或图画文字。
汉字的刻画符号,首先出现在陶器上。最初的刻画符号只表示一个大概的混沌的概念,没有确切的含义。
距今八千多年前,黄河流域出现了磁山、裴李岗文化,在裴李岗出土的手制陶瓷上,有较多的类文字符号,这种符号,是先民们的交际功能、记事功能与图案装饰功能的混沌结合,这些虽非现人能识别的汉字,但确是汉字的雏形。
紧接着距今约六千年前的仰韶文化的半坡遗址,出土了有一些类似文字的简单刻画的彩陶。这些符号已区别于花纹图案,把汉文字的发展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整体形态美:
中国字的基本形态是方形的,但是通过点画的伸缩、轴线的扭动,也可以形成各种不同的动人形态,从而组合成优美的书法作品。
结体形态,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书法意趣的表现需要;二是书法表现的形式因素。
就后者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为书体的影响,如篆体取竖长方形;二为字形的影响,有的字是扁方形、而有的字是长方形的;三为章法影响。
因此,只有在上述两类因素的支配下,进行积极的形态创造,才能创作出美的结体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