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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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报销条件
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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