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投标报价策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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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聪聪律师
2022-12-27 · TA获得超过346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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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投标报价策略有:
一、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是一种常见投标技巧,即投标人确定投标总价之后,适当提高分项报价中部分分项单价、降低另外部分分项单价,以获取最大收益。采用不平衡报价目的是在投标总价不变基础上,投标人获取资金时间效益和后续工程变化带来的效益。
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不平衡报价形式包括:
①提高先期实施项目单价,降低后期实施项目单价;
②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作子目单价,降低可能减少或取消的工作子目单价;
③根据物价波动调整价格。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时,提高后期施工项目报价,反之则降低相应项目报价。
由于不平衡报价可能损害招标人利益,招标文件对此通常进行严格限制。工程投标采用不平衡报价时,需要注意:
①严格遵守招标文件限制性规定,不平衡报价调整幅度要适度;
②钢筋、混凝土等市场价格透明的常规子目不宜采用不平衡报价;
③同一标段(包)内容完全一样的工作子目的综合单价应当一致。
二、突然决断法
投标人为了迷惑对手,可在投标过程中有意泄露对该项目兴趣不大、不打算参加投标或准备高价投标的意图。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却突然投标或降低投标报价,使竞争对手措手不及。
三、低报价投标
投标人为了占领某一领域市场或争取未来优势,宁可目前不盈利或少盈利,采用低报价或成本价的投标方法。低报价投标的前提是招标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原则,同时要求投标人拥有较强成本控制和项目管理能力。应当注意,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多标段交叉折扣投标
招标项目如有多个标段(包),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供交叉折扣报价时,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对多个标段(包)可以同时提出交叉折扣优惠。即:如果招标人将多个标段(包)作为一个合同整体授予投标人,则投标人可给予整体合同更多的降价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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