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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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 上海 及 深圳 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975%;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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