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有几个校区
一、沈阳音乐学院有几个校区
沈阳音乐学院有4个校区,分别为本部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本部校区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长青校区地址为沈阳市东陵区文汇街18号、桃仙校区地址为桃仙镇凤凰大街9号、大连校区地址为大连市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
二、沈阳音乐学院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 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建院以来,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革命、改革开放和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学院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学院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同时设有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17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2016年,学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
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 “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人;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获得者9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辽省优秀教师2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14个。
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