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基本教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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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基本教理有:三科,缘起和十二因缘,四法印,三学,四圣谛,三十七道品等。
三科:一切诸法分为蕴,处,界三类,称为三科。
蕴就是五蕴,色(物质),受(苦乐的感受),想(对事物的概念),行(无常现象),识(分别、判断、认识的作用和它门的主体---心)。
处是指十二处:六内处六外处(处就是“进来的场所”之意)。六内处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外处是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六外处是六内处的对境。
界指的是十八界:六根(六内处)加六境(六外处)六识(六根的认识)。
缘起:就是借着条件发生的现象原理。
四法印:法印是“佛法的特征”之意。它们是:
诸行无常(一切生灭变化)。
诸法无我(无我性的事物)。
诸受是苦(受到的一切都不真实是苦的)。
涅盘寂静(无苦安稳的境界)。
四圣谛:
苦(现实充满了污染和烦恼)。
集(事物集起的原因)。
灭(除去欲望)。
道(涅盘的修行方法)。
八正道:正见(正确的见解),正思维(正确的意志),正语(有益的语言),正业(好的行为),正命(正确的生活),正精进(正确的努力),正念(正确的意识),正定(正确的精神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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