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11月年发生工伤的. 工伤鉴定为9级. 已经报了医药费且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310.

我的问题是第一,9级伤残补助金17310元是否合理.第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补助金是不是要本人离职后才能拿到且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 我的问题是第一,9级伤残补助金17310元是否合理. 第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补助金是不是要本人离职后才能拿到且有没有时间限制. 谢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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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笑槐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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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社保部门是按照参保人在受伤的月份起,往前一段时间(经常是12个月)的平均参保基数,就是这段时间内你单位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填报的工资额。帮你算了下,你之前一段时间的平均参保基数可能为19310/9=2144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必须是在自己离职时向单位申请,有些地方在退休年龄前5年离职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会减少。比如你当地55岁退休,49岁离职时,按照你当地正常标准领取以上2款待遇,50岁离职时,按照标准的百分比领取。
fqjy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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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你工伤前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17130/9=1903.33元
如果你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1903.33元,说明企业缴费工资低,你可主张企业补发差额。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才能给你,具体标准,你年在省市工伤保险条例应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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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bedfb1575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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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知道你工资多少 伤残补助金合不合理
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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