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建筑农民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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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建筑农民工工资不能实现“月薪”,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在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质。我们来分析下:
1、农民工工资是由工头核发,农民工人员流动性大,工资月差额比较大,而工头甚至是施工单位都是私人挂靠施工单位的,往往根本就没有工资核算人员;
2、工头手里的那点工程量是经过若干次分包扒皮到手,其工程款是由施工单位核发,施工单位是通过合同与甲方约定的付款节点拿款,并不一定是没月付款,甚至到了约定的拿款节点也不一定能拿到钱,施工方往往是没有任何资质的个人,还要承担着材料款,规费的支付,银行贷款管理严格,贷款也不好拿,资金压力大;
3、甲方往往是先贷款拿地,又将地皮抵押给银行拿到一部分钱。还要支付很多费、税、不可预知的开销等,注意:这些费用不是一个小数额。在招标时,工程款支付很不及时,往往让施工单位承受较大的资金压力;
4、现在要求房子的预售证必须在主体结构验收以后才能办理。在建设期间甲方的资金来源仅仅能通过小额“认筹”和银行的进度放贷,但这点资金仅仅是杯水车薪。在拿到各种验收证书,预售证之后才能开门卖房,但是房子也不一定能有很好的销售前景。也就是不一定能及时足额的支付给施工单位,也就造成施工单位,材料商,工头等等不能及时拿到钱,农民工工资就无法保证。
以上,就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流程,这里能看到几个问题1、政府在争取投资时太急躁不能严格把关房产公司的开发,销售和资金实力;
2、政府监管部门不能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格审查、资质查验、资金实力未能有效监管;
3、即使甲方出具的银行保函仅仅能证明,甲方在某一段时期银行有相应的资金金额,需施工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必须是在竣工验收以后才退还施工单位,这样不仅不能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有效保证,反而加大了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
4、建筑农民工往往是组团形式上工地,工头往往是熟人,工头用自己的信誉做保证,工人较为相信工头,所以即使不是每个月支付工资,工人往往也接受了这种方式;
以上就是我个人看法。
1、农民工工资是由工头核发,农民工人员流动性大,工资月差额比较大,而工头甚至是施工单位都是私人挂靠施工单位的,往往根本就没有工资核算人员;
2、工头手里的那点工程量是经过若干次分包扒皮到手,其工程款是由施工单位核发,施工单位是通过合同与甲方约定的付款节点拿款,并不一定是没月付款,甚至到了约定的拿款节点也不一定能拿到钱,施工方往往是没有任何资质的个人,还要承担着材料款,规费的支付,银行贷款管理严格,贷款也不好拿,资金压力大;
3、甲方往往是先贷款拿地,又将地皮抵押给银行拿到一部分钱。还要支付很多费、税、不可预知的开销等,注意:这些费用不是一个小数额。在招标时,工程款支付很不及时,往往让施工单位承受较大的资金压力;
4、现在要求房子的预售证必须在主体结构验收以后才能办理。在建设期间甲方的资金来源仅仅能通过小额“认筹”和银行的进度放贷,但这点资金仅仅是杯水车薪。在拿到各种验收证书,预售证之后才能开门卖房,但是房子也不一定能有很好的销售前景。也就是不一定能及时足额的支付给施工单位,也就造成施工单位,材料商,工头等等不能及时拿到钱,农民工工资就无法保证。
以上,就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流程,这里能看到几个问题1、政府在争取投资时太急躁不能严格把关房产公司的开发,销售和资金实力;
2、政府监管部门不能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格审查、资质查验、资金实力未能有效监管;
3、即使甲方出具的银行保函仅仅能证明,甲方在某一段时期银行有相应的资金金额,需施工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必须是在竣工验收以后才退还施工单位,这样不仅不能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有效保证,反而加大了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
4、建筑农民工往往是组团形式上工地,工头往往是熟人,工头用自己的信誉做保证,工人较为相信工头,所以即使不是每个月支付工资,工人往往也接受了这种方式;
以上就是我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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