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情绪、情感是指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其( )所产生的态度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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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情绪、情感是指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其(需要)所产生的态度体验。
情绪,是对一系列主观认知经验的通称,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以及相应的行为反应,一般认为,情绪是以个体愿望和需要为中介的一种心理活动。
情感是态度这一整体中的一部分,它与态度中的内向感受、意向具有协调一致性,是态度在生理上一种较复杂而又稳定的生理评价和体验。情感包括道德感和价值感两个方面,具体表现为爱情、幸福、仇恨、厌恶、美感等。
客观事物十二范畴分四大类:量、质、关系、样式。体验到的东西使得我们感到真实,现实,并在大脑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使我们可以随时回想起曾经亲身感受过的生命历程,也因此对未来有所预感。
客观事物三种范畴:
量包括统一性、多样性与全体性;质包括实在性、否定性与限制性;包括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存在性与不存在性、偶然性与必然性。当我们思考一个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关系时,不可能超出这十二个范畴所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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