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排列应当使用什么
标题排列应当使用什么如下:
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字,用“一、”、“二、”、“三、”……标识。
二级标题用加粗3号楷体,用汉字数字外加小括号“(一)”、“(二)”、“(三)”……标识。
三级标题用加粗3号仿宋,用阿拉伯数字 “1.”、“ 2.”、“ 3.”……
四级标题用3号仿宋字体,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小括号“(1)”、“(2)”、“(3)”……标识。
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版头以大红套字印上“××××××(机关)文件”,下面加一条红线(党的机关在红线中加一五角星)衬托。
公文的格式: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正文中四个结构层次序数,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公文中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