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音乐与表现戏曲内容的关系
戏曲音乐与表现戏曲内容的关系如下:
1、戏曲音乐植根于民间,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它与各地的方语音、各地的民歌及说唱音乐有极为密切的联系。
2、各个剧种的音乐,都不是由某一作曲家个人创作出来的,而是民间行乐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世世代代集体创作的成果,凝聚着世代人民的艺术智慧。
3、历史上的戏曲音乐通过口头传唱而不断衍变。由于各人条件不同,方言语音不同,口头传唱的腔调就会发生若干变化。
4、历史上的戏曲音乐创作,演唱(奏)家同时也就是作曲家,演唱(奏)的过程也即作曲过程。换句话说,即作曲的过程与演唱(奏)的过程,两者合而为一。
扩展资料
传承发展:
1、戏曲音乐的传承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是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传统音乐无论是在音乐表现形式,还是音乐语汇的运用上均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它不仅是一种音乐现象,也反映了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俗语言、美学观点等状况。
2、创作思维的多元化
继承与开放的结合。在不损伤本民族审美观念和不失本剧种音乐特色的基础上,将戏曲音乐现代化,可以在演唱形式、唱法、乐队组成以及和声、曲式、复调、配器等作曲技术上进行更深入的探索。
3、创作方式多样化
创作技巧的创新。戏曲音乐的创新,是一项复杂而具挑战的任务。如果说,创作思维的创新是这项系统工程中的“软件系统”的话,那么创作技巧的创新就是这项系统中的“硬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