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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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主要有两种不同的学说,即一元论和二元论。
1.一元论。一元论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此同属一个法律体系。一元论又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 国内法优先说。此说认为,在同一个法律体系中,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内法,是国内法的一个分支,国际法只有依靠国内法才能发挥法的效力。国际法同国内法相比,是次一等的法律,因此,国内法优先于国际法。由于这种观点否定了国际法自身效力的存在,实际上也就等于否定了国际法。
(2) 国际法优先说。此说认为,在同一法律体系中,国际法位于国内法之上,国内法的效力是国际法赋予的。这种学说在实质上是否定国家意志是法律的渊源,进而以“世界政府”否定各国的主权,这是十分有害的。
2.二元论。此说认为国内法和国际法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本质上是不同的,它们的主体、调整对象、法律渊源、效力根据都不同。二元论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它过分强调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不同,忽视了两者之间的联系而将其对立起来,因此不能解决二者的关系。
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是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上述几个方面,联系主要体现在二者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制约上。
1.一元论。一元论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此同属一个法律体系。一元论又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 国内法优先说。此说认为,在同一个法律体系中,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内法,是国内法的一个分支,国际法只有依靠国内法才能发挥法的效力。国际法同国内法相比,是次一等的法律,因此,国内法优先于国际法。由于这种观点否定了国际法自身效力的存在,实际上也就等于否定了国际法。
(2) 国际法优先说。此说认为,在同一法律体系中,国际法位于国内法之上,国内法的效力是国际法赋予的。这种学说在实质上是否定国家意志是法律的渊源,进而以“世界政府”否定各国的主权,这是十分有害的。
2.二元论。此说认为国内法和国际法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本质上是不同的,它们的主体、调整对象、法律渊源、效力根据都不同。二元论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它过分强调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不同,忽视了两者之间的联系而将其对立起来,因此不能解决二者的关系。
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是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上述几个方面,联系主要体现在二者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制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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