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b风格的音乐是怎样的?
音乐中的“RMB”风格是指“R&B”,英语:Rhythm and Blues,简称:R&B或RnB,或作节奏蓝调。
这个术语最初在1947年的美国被公告牌杂志的Jerry Wexler创造为一个音乐的市场营销术语,取代了种族音乐(英语:Race Music,又译黑人音乐;
最初来源于黑人社群,但是被战后的社会认为是会令人很不愉快的词语)而Billboard在1949年将其分类为Harlem畅销排行榜。这个词最初被用于定义包含了12种布鲁斯格式和一种带有节拍背景爵士乐的摇滚音乐,后来这种音乐转变成了一种摇滚乐的基本元素。
扩展资料:
表现形式
最早的R&B艺术家就是来自“大乐队”(Big-Band)和“摇摆爵士”(Swing-Jazz)领域。在“二战”前,爵士乐远比今日风行,那时它是一种为跳舞而演奏的音乐,但是在乐队中通常会有歌手。
“二战”期间,许多重要的爵士乐艺术家开始发展“上乘爵士”(Be Bop)和“酷爵士”(Cool Jazz),这种跳舞元素更少的爵士乐。然而受战时的经济、军事等因素的影响和约束,“大乐队”开始逐渐减少。
但听众们,尤其是那些在大城市中迅速增加的非裔美国社区的听众,他们仍然希望听到可以跳舞的音乐。于是音乐家们为了适应听众,就做出音量更大、使用更多的电声乐器,并且以“回复”(Riff)为主的“布吉音乐”(Boogie)。
最初开始流行的R&B风格通常是指“跳跃布鲁斯”(Jump Blues)。它不仅吸收了爵士乐里的摇摆节奏和以号为主的编配方式,而且吸收了布鲁斯里普遍使用的回复段与和声结构。
这种风格最重要的先驱也许要算卡布·卡洛维(Cab Calloway)。在“跳跃布鲁斯”中,歌手的声音更加刺耳,节奏更快,乐器的演奏也不一样——钢琴的弹奏力度更大,萨克斯的声音更加长而尖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