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法不包括
讲授法不包括讨论、辅导、提问、朗读、演讲。
1、 讨论和辅导
指就某一问题交换意见或进行辩论,引申指用于数学问题不确定条件的穷举演绎,不属于教师讲授运用口头语言传授的教学方法。辅导的意思是帮助和指导。指教一个人学一种专门课程。
2、 提问和朗读
提问的意思是提出问题。朗读指清清楚楚的高声读诵。是一种出声的阅读方式,它是小学生完成阅读起点和基本功,就语文学习而言,朗读是最重要的。
3、 演讲
演讲又叫讲演或演说,是指在公众场合,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针对某个具体问题,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
什么是讲授法:
教师运用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包括讲述、讲解、讲读和讲演四种方式。
一、讲授法的基本形式有四种:
①讲述。侧重于生动形象地描绘某种事物、现象,叙述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使学生形成鲜明的表象和概念,并从情绪上受到感染。
②讲解。主要是对一些复杂的问题、概念、定理和原理等,进行较系统而严密的解释或论证。
③讲读。通过师生双方诵读来讲解教材。
④讲演。教师就教材中的某一专题进行有理有据首尾连贯的论说,中间不插入或很少插入其他活动。
二、运用讲授法的要求:
①讲授的内容要具有科学性、思想性,观点正确,概念准确,对学生有积极的思想教育作用。
②讲授要有系统性,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要注意学生理解问题的认知规律,使学生在重点、难点、疑点等关键问题上能够得到透彻的理解。
③讲授的语言要清晰、鲜明、洗炼、准确、生动,尽量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快慢适度。
④讲授要适时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启发学生积极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