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数为什么用减法计算?
多重符号的简化有“正正得正,正负得负,负负得正”这几句原则。
1、一个数前面有偶数个“-”号,结果为正。
2、一个数前面有奇数个“-”号,结果为负。
3、0前面无论有几个“-”号,结果都为0。
“正负术”是正负术加减法则。其中有一段话是“同名相除,异名相益,正无入负之,负无入正之。”其实他就是加减法则,以现代算式为例,可以将这段话解释如下:
1、“同名相除”,即同号两数相减时,括号前为被减数的符号,括号内为被减数的绝对值减去减数的绝对值。例如:
(+5)-(-3)=+(5+3)
(-5)-(-3)=-(5-3)
2、“异名相益”,即异号两数相减时,括号前为被减数的符号,括号内为被减数的绝对值加上减数的绝对值。例如:
(+5)-(-3)=+(5+3)
(-5)-(+3)=-(5+3)
3、“正无入负之,负无入正之”,即0减正为负,0减负得正。例如:
0-(+3)=-3
0-(-3)=+3
扩展资料:
中国人很早就开始使用负数,著名的中国古代数学著作《九章算术》的“方程”一章,在世界数学史上首次正式引入负数及其加减运算法则,并给出名为“正负术”的算法.魏晋时期的数学家刘徽在其著作《九章算术注》中用不同颜色的算筹(小棍形状的计数工具)分别表示正数和负数。
史料证明:在古代商业活动中,收入为正,支出为负;以盈余为正,亏欠为负.在古代农业活动中,以增产为正,减产为负。中国人使用负数在世界上是首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