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及综合工时加班费的咨询

我单位是一家销售连锁单位,在市内有几十家分店,入职时单位说是路程不会超出1.5小时的车程,现在公司要把我调到一个很远的店面每天路程单程就要超出两个小时,请问我是否可以以此... 我单位是一家销售连锁单位,在市内有几十家分店,入职时单位说是路程不会超出1.5小时的车程,现在公司要把我调到一个很远的店面 每天路程单程就要超出两个小时,请问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再有就是因为我们是综合工时制度,所以经常停休,但是单位要求加班可以调休但是不计算加班费(除法定节假日外),如果加班在三个月内不自行调休就算作废,这一点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请问大家以上两个问题是否有明文的规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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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老婆婆
2012-08-20 · TA获得超过190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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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可以解除合同,具体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改变工作地点属于单方面改变劳动条件。
可以要求补偿,补偿按照工作年限按月计算。工作1年的,补偿1个月工资。
单位加班调休是可以的,这不违反劳动法。
百度网友a5539b9
2012-08-23 · 超过1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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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上第一个问题,首先得看他和你在合同内所签订的工作地点在哪,有没有注明其他条款,公司人员调动是很正常的,但调动事宜必须经双方同意且变更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如不合常规,与初签订合同且单位单方调动违反的,可根据相关劳动合同第三章中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中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依据这二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补偿相关其他。
综合工时加班调休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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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将军1
2012-08-2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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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工作地点,那么单位现在“调”就违反约定,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地点。如果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2、那你就要求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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