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选举费用实质上是利益集团“合法合规”笼络候选人的结果。美国最高法院2010年允许企业与工会“无上限”地向支持候选人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2014年又取消了对个人政治捐款总额的限制,这意味着曾经压在资本头上的“紧箍咒”不复存在。
挣脱束缚的金钱加速与政治权力结合,直接导致近年来美国从总统选举到国会与地方选举的政治献金大幅飙升,“选举跟着钱走”已昭然若揭。
事实上,除立法与行政部门选举外,美国司法领域也未能幸免被金钱染指。在10月中旬举行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听证会上,罗得岛州民主党籍参议员怀特豪斯指出,各级法院法官提名人选背后都有大金主“暗钱”的操控,总金额可达上千亿美元。
扩展资料
根据美国选举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
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winner-take-all,又译作赢者通吃)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
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总统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美国选举背后的金钱与政治勾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