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使用人与车主姓名不一致,有何影响?
没有影响。车辆年检的是以车为对象的,车辆行驶证上车的信息和交强险保单副本上的信息只要对应就可以。
也有地方车管所对验车有有特殊规定:
比如要在特别约定栏内有注明车主与被保险人不一致,车主为某某,被保险人为某某,即可验车。或者需到保险公司出具批单,验车时同持批单和保单即可验车。(车主与被保险人是可以不一致的,从来没听说过不可以验车的),但是都是可以通过手续来验车的。
车的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名字不一样车子能过年审,车子年审时会核对的是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的符合性。
扩展资料:
《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60号)中称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
因此车主可以一次性完成理赔单证递交、交强险标志,被保险机动车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单据的相关内容一般需要登报声明的有包括实例如下:
需刊登方提供证照,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补办申请,还应该准备好相关的委托证明材料、发动机号,保险公司补办不应收取费用,投保人只需提交书面补办申请,保险公司只是给予保单复印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6.4.2.2 注册登记检验时,标牌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标牌应固定可靠、标注的内容应清晰规范,并符合GB 7258的规定;
(b)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标牌还应标明电动动力系统最大输出功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还应标明主驱动电机型号和功率,动力电池工作电压和容量,储氢容器形式、容积、工作压力(燃料电池汽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辆保险
2024-11-14 广告
没有影响。车辆年检的是以车为对象的,车辆行驶证上车的信息和交强险保单副本上的信息只要对应就可以。
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年检
如果是不认识的人,年检、验车时拿不到车主的身份证就比较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