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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加西亚·马尔克斯发表了新作《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小说一经推出,就引起了西班牙语文学界的一场地震。一是因为,这部小说是作家沉寂五年之后发表的第一部作品。1976年9月11日,在智利军事政变三周年之际,作家为了抗议皮诺切特政府宣布了“文学罢工”,皮诺切特不倒台就不发表小说。五年的空白给读者造成了巨大的阅读期待。其二,1981年,传闻这位《百年孤独》的作者只要再发表一部新作,就将问鼎诺贝尔文学奖,这传闻本身就是足以激动整个世界。第三,这本小说本身就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它能否与准诺奖得主的身份匹配,成了当务之急的问题。
和作家过去的优秀之作相比,这部新作没有获得一致的好评,而是各执其词,莫衷一是。褒扬者认为小说毫无疑问是部杰作,是作家五年来韬光养晦的结晶,它与马尔克斯过去的小说长相截然不同,而这恰恰证明了作家的非凡的创造力,它的特色是作家其他小说不可替代的,它的独特的存在也是不可忽略和抹杀的。批评者则认为,这小说完全是个非驴非马四不像的东西,甚至根本就不是小说,而是新闻报道,作家在这部作品里,一转身又回到了他的记者时代。这种批评理由看起来十分充分,小说采用的是新闻报道式的写法,用中国的文学概念来说,就是“报告文学”。缺乏体现小说特色的一些张扬的要素,虚构的痕迹、细节的渲染、矛盾的冲突、高潮的设置,这些小说必要的要素在这部小说不同程度地被压抑乃至撤销了。同时,马尔克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最重要的代表,这个小说里的魔幻特色难以为继。等等。这些都让批评者很不高兴。
但是马尔克斯本人却说:“我最喜欢的是我的最近一本书,即《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二
在解释原因的时候,马尔克斯说:“《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之所以是我的最好的作品,是因为我所希望写的东西百分之百地、准确无误地达到了。在我的其他作品中,我是被书中的人物和所要表达的主题牵着鼻子走的。然而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我一切都写得得心应手。”这就是说,这个小说首先对作家本人有重大的意义。它的意义在于:准确。
这个“准确”,首先应该是叙事学意义上的准确。
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理性的,作家对小说写作的控制常常是无力的,小说里的故事、人物常常会逃出作家的掌控,使得小说最终完全走向了构思的另一面。最为经典的例子大概要算《安娜·卡列尼娜》了,托尔斯泰自己都没料到,女主人公安娜在小说结束时,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当然,跟着小说走常常并非坏事,但是对一个作家来说,想表达和达到的无法实现,与初衷相悖甚远,也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作家需要精确地把握自己的作品,以便时时体会到创造者的乐趣和信心。这种准确对作家来说,不仅意味着诞生完美作品的可能性,更关系到作家对自身能力的自信和肯定。说到底,这个东西才是支撑作家坚持不懈地创作的最根本的动力。马尔克斯认为自己在《凶杀案》里达到了。他在1982年5月间发表的文学谈话录《番石榴飘香》中说:“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我着力发现和表述一系列几乎是无法用数字计算的大大小小的巧合事件。我描绘了那桩惨案应该是可以避免的,可同时我又设计了许许多多的巧合,使那件惨案得以发生。”
毫无疑问,作家在表达这个意思时是非常自豪的,他对自己像上帝一样精确地描述一场凶杀案感到满意。
正如作家所说,小说里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巧合事件。一件十分简单的事,一场可以轻易就避免的凶杀案,在作家的操作下竟然如愿以偿地发生了。这种如愿以偿,来自于作家对小说事件的每一个小角落的精确地拿捏,稍稍错过一个关节或者拖延上一两分钟,小说就将前功尽弃。因为小说里充满了各种巧合事件,每一个巧合都足以让圣地亚哥·纳赛尔死而复生。这就是精确的意义所在。当然,这也成了批评者诟病这部小说的重要借口。因为小说过于精确,以致失之理性,失掉了小说本该有的丰富、饱满和无数的不确定性。就像一辆有条不紊的赛车,刚出发我们就知道它必将胜利抵达终点。过于明晰的目的和事实,导致了表面上的机械,限制了小说理解上的诸多可能性。事实也是如此,小说没有常规意义上的凶杀案的惊险,也没有明显的高潮,从头到底波澜不惊,没有小说家通常热衷的曲折离奇的生发,所以很多人更愿意把它称为一个长篇的纪实报道。
但是,这种诟病恰恰是作家的用力所在,也是匠心独运的表现。马尔克斯从开篇就对传统的侦探小说进行了解构,第一句话明确地交待了主人公的被杀。紧接着在第一节里,就把整个凶杀事件简单扼要地介绍出来,涉及到的重要人物也几乎都在第一节里出了场。这种写法显然犯了侦探小说的大忌,即使是一般的小说,也没有胆量这么写。马尔克斯这样写了。他的目光不在最可能出彩的“凶杀案”上,而是在“事先张扬”这四个字上。他打算在这几个字上把文章做大。抛弃悬念和峰回路转的故事情节就已经是冒了大险了,再把精力放到“事先张扬”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经营上,足见其气魄之大。他靠着控制一个个平淡无奇的巧合,丝丝入扣的精确安排制造了逻辑上的张力,终于于无声处响起了惊雷,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将马尔克斯的大手笔表现无遗。这里,我们发现,除了作家叙事才能的精确外,小说在内容上也体现了极大的精确性,这种精确保证了圣地亚哥。纳赛尔分秒不差地被安赫拉。维卡略的两个哥哥像猪一样地杀死。
小说在叙事学上的另外一个意义是,马尔克斯提供了一种现代小说的重要结构形式,即环形结构。且看小说的开头和结尾:
开头第一句:“圣地亚哥·纳赛尔在被杀的那天,清晨5点半就起床了,因为主教将乘船到来,他要前去迎候。”
结尾最后一句:“后来圣地亚哥·纳赛尔从那扇打6点钟起就开着的后门进了家,一下子扑倒在厨房里。”
第一句就交待圣地亚哥·纳赛尔的死。他在被杀死的早上5点半起床,然后出门,最后从外面回来时,在家门口被杀死。开头和结尾在中间漫长的调查和叙述之后,又紧密地衔接在一起,重新处在了一个不间断的故事发展的序列里。这看起来有点像传统的倒叙结构,事实上完全不是,传统的倒叙结构缺少一个首尾呼应的包容性,更不要说能够将首尾和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人们谈论马尔克斯的小说结构,往往热衷于《百年孤独》的经典性的开头:“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一致认为这句话搭建了整个小说框架,在时间的将来、现在和过去三个向度上结构了小说。这种分析十分精当。现在把这个开头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开头比较一下,可以发现,后者的开头同样起到了结构整个小说的作用。后者的开头,时间是从两个向度上展开的:
1、 现在:“被杀”。
2、 过去:从“起床”去“迎候”主教开始。
而两者之间则是马尔克斯想要精雕细刻的部分,就是圣地亚哥·纳赛尔是如何从出门迎候主教直至被杀。整个时间是从现在出发,走向过去,再从过去一直走向现在,直到与现在重合。这种结构的方式显然有别于传统的简单的倒叙手法。它像一个圆圈,转了一圈又回到开始。“现在”与“现在”之间,作家通过纪实,在很多人的眼睛和回忆里再现了这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这种类似封闭的结构,对于处理类似案件一类的小说是有效且科学的。既是案件,在结果上就只能有一个确定无疑作案现场,作案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封闭的、确定的过程,具有唯一性,封闭的叙述结构恰恰在形式上契合了这一要求。这也不能不说马尔克斯的这个环形结构的高妙。
三
在马尔克斯的小说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无疑是个异数,最为显著的就是它不像小说。不像小说的原因,就在于过于冷静的纪实报道笔法。马尔克斯曾就自己的叙述做过解释:“事物并非仅仅由于它是真实事物而像是真实的,还要凭借表现它的形式……必须像我外祖父母讲故事那样老老实实地讲述。也就是说,用一种无所畏惧的语调,用一种遇到任何情况、哪怕天塌下来也不改变的冷静态度。”这种说法适合作家的其他小说,作家强调冷静的叙述,但事实上这种冷静是有分寸的,并非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到了《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马尔克斯几乎彻底地实现了他的冷静。讲述者“我”是圣地亚哥。纳赛尔的好朋友,但是在调查和讲述中,“我”一直是不动声色的,看不出一个朋友可能出现的感情倾向。这种近似于“零度叙述”的报道式的简洁行文,把这个小说和作家的其他小说区别了开来。
异数的原因之二,这部小说似乎很难置入作家的小说序列里,和形成一个互文性的文本。马尔克斯向来以揭示“孤独”的主题见长,《百年孤独》里作为整体隐喻的拉丁美洲的孤独,《家长的没落》种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孤独,《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被遗弃的老人的孤独,即便是纪实报道《一个海上遇难者的故事》,也浓墨重彩地刻画了一个人面临绝境求生的孤独。但是《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除了一桩丝丝入扣的凶杀案,我们还看到了什么?这大约也是很多人指责这部小说的重要论点。这种结论是否成立,需要对小说进行认真的解读。
一个完全可以避免的凶杀案,最终还是发生了,这其中就显出了巨大的荒诞意味。为什么人人都知道,却最终不能逃脱悲剧的结局?我以为,最根本的原因也许并非作家本人所说的那样,“许许多多的巧合,使那件惨案得以发生”,而是小说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骨子里所具有的深刻的孤独。这么说,其实就已经认定这部小说同样从属于作家的小说序列,可以在“孤独”的主题上与其他小说构成互文关系。
在阅读小说的时候,我一直有种模糊的感觉,就是小说里的人物之间总是处于游离的关系之中,所有人都自以为是,所有人都活在自己的身体里和周围,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雾,使得相互不离也不即,一个人很难看清对方,更难到达对方。小说里所有的人物几乎都是孤立的形象,因为孤立而显得茫然无助,总也使不上力气。
圣地亚哥·纳赛尔古怪的梦境,一个人在林中飞翔。他在得到消息以后陷入了茫然和恐惧,竟没有想到要借助他人来避祸,而是孤身一人回家,被杀死在自家门前。他的母亲一向以释梦而著名,偏偏对自己儿子的梦无能为力。儿子死了以后若干年,她依然活在过去的时光里,孤立的一个人,仿佛在怀念儿子,却与儿子相隔迢遥。新娘子安赫拉·维卡略的孤独深植于心,莫名其妙地失去贞操,莫名其妙地嫁祸圣地亚哥·纳赛尔,又莫名其妙地在被休后坚持不懈地相思,拼命地寄出永远也不可能被阅读的情书。她自己都弄不明白她需要什么,整个人陷入了一场漫无边际地飘忽中。新郎巴亚多·圣·罗曼来到这个村子的理由简直不可思议,就是为了找一个姑娘结婚。他第一次见到安赫拉·维卡略就决定和她结婚。小说里这样写道:
“她的名字起得真好,”他说。
然后,他把头靠在摇椅的靠背上,重新闭上了眼睛。
“等我醒来时,”他嘱咐说,“请提醒我,我要和她结婚。”
这个寻觅了半生的将军的儿子就这样决定结婚了。然后因为在新婚之夜发现新娘子不是处女,立刻将她打发回家,自己借酒消愁,差点醉死。若干年后,他拎着满满一箱子的未曾开封的情书又找到了安赫拉·维卡略。他们迎来了一生的又一次相会的时刻,但谁也不知道他们能维持多久。
最受孤独折磨的大约要数安赫拉·维卡略的两个复仇的哥哥了。他们一直在张扬即将到来的凶杀,原因很简单,他们并非真正想杀掉圣地亚哥·纳赛尔,而是想借此来表明一下维卡略一家的立场,减轻因为妹妹被休的耻辱。他们多么希望能够有人出面做实质性的阻止,可是他们最终失望了。没有人理解他们的孤独,进行有效地的阻止。所以他们越发恐惧,只好相互鼓励,甚至通过嘲笑对方来获得战胜孤独和恐惧的力量。当他们骑虎难下,不得不把屠刀刺向圣地亚哥·纳赛尔的时候,同样是孤独感激发了他们的疯狂。而当他们举起屠刀的时候,他们内心的孤独一定是有生以来最为巨大的,除了把刀子送出去,别无解决的方法。
即使小说中最能温暖人心的人物,老板娘克罗迪尔德·阿尔门塔、“我”的母亲和妓女马利亚·阿莱汉德里娜·塞万提斯,也不可避免地深陷孤独不能自拔。老板娘希望别人能够阻止维卡略家的兄弟俩,但是没有人真正把她的提醒当回事,而她自己却又不得不局限在她的小店里。也许她已经看到了结果,却没法帮上一把,一个人内心的孤独感让她忘记还可以把店门锁上全力以赴地帮助另外一个人。 “我”母亲路易莎·圣地亚加向来是村子里消息最为灵通的人,然而那天早上却意外地失聪了,当她得到消息时,凶杀已经结束了。妓女马利亚·阿莱汉德里娜·塞万提斯只能是作为一个妓女,茫然地接收外面世界的消息,她的能力仅限于给那些她喜欢和不喜欢的男人提供温暖的身体,然后一个人坐在大床上悲伤,为死去的情人流一把泪。她们的孤独在于,这些深居简出的女人永远不能有效地和外界发生关系,她们的任务就是等待,像安赫拉·维卡略等待被休一样,等待者房子之外的世界送给她们该承受的东西,当她们企图把手伸向窗外,世界已经变了,她们依然无能为力。
四
关于这部小说的争论当然还会层出不穷,关于它的解读也会更加深入乃至花样百出。我以为,不论如何解读,都不能改变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的事实,它的意义将在众多的有效解读中更充分地显现出来,这些解读将会使它更加接近它的艺术真实,使它更贴近文学、人和世界。在1981年的争论之后,第二年,加西亚·马尔克斯果然被授予了诺贝尔文学奖,这本身也应该说明,作为马尔克斯的小说之一,《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无愧于这一奖项的。
和作家过去的优秀之作相比,这部新作没有获得一致的好评,而是各执其词,莫衷一是。褒扬者认为小说毫无疑问是部杰作,是作家五年来韬光养晦的结晶,它与马尔克斯过去的小说长相截然不同,而这恰恰证明了作家的非凡的创造力,它的特色是作家其他小说不可替代的,它的独特的存在也是不可忽略和抹杀的。批评者则认为,这小说完全是个非驴非马四不像的东西,甚至根本就不是小说,而是新闻报道,作家在这部作品里,一转身又回到了他的记者时代。这种批评理由看起来十分充分,小说采用的是新闻报道式的写法,用中国的文学概念来说,就是“报告文学”。缺乏体现小说特色的一些张扬的要素,虚构的痕迹、细节的渲染、矛盾的冲突、高潮的设置,这些小说必要的要素在这部小说不同程度地被压抑乃至撤销了。同时,马尔克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最重要的代表,这个小说里的魔幻特色难以为继。等等。这些都让批评者很不高兴。
但是马尔克斯本人却说:“我最喜欢的是我的最近一本书,即《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二
在解释原因的时候,马尔克斯说:“《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之所以是我的最好的作品,是因为我所希望写的东西百分之百地、准确无误地达到了。在我的其他作品中,我是被书中的人物和所要表达的主题牵着鼻子走的。然而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我一切都写得得心应手。”这就是说,这个小说首先对作家本人有重大的意义。它的意义在于:准确。
这个“准确”,首先应该是叙事学意义上的准确。
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理性的,作家对小说写作的控制常常是无力的,小说里的故事、人物常常会逃出作家的掌控,使得小说最终完全走向了构思的另一面。最为经典的例子大概要算《安娜·卡列尼娜》了,托尔斯泰自己都没料到,女主人公安娜在小说结束时,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当然,跟着小说走常常并非坏事,但是对一个作家来说,想表达和达到的无法实现,与初衷相悖甚远,也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作家需要精确地把握自己的作品,以便时时体会到创造者的乐趣和信心。这种准确对作家来说,不仅意味着诞生完美作品的可能性,更关系到作家对自身能力的自信和肯定。说到底,这个东西才是支撑作家坚持不懈地创作的最根本的动力。马尔克斯认为自己在《凶杀案》里达到了。他在1982年5月间发表的文学谈话录《番石榴飘香》中说:“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我着力发现和表述一系列几乎是无法用数字计算的大大小小的巧合事件。我描绘了那桩惨案应该是可以避免的,可同时我又设计了许许多多的巧合,使那件惨案得以发生。”
毫无疑问,作家在表达这个意思时是非常自豪的,他对自己像上帝一样精确地描述一场凶杀案感到满意。
正如作家所说,小说里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巧合事件。一件十分简单的事,一场可以轻易就避免的凶杀案,在作家的操作下竟然如愿以偿地发生了。这种如愿以偿,来自于作家对小说事件的每一个小角落的精确地拿捏,稍稍错过一个关节或者拖延上一两分钟,小说就将前功尽弃。因为小说里充满了各种巧合事件,每一个巧合都足以让圣地亚哥·纳赛尔死而复生。这就是精确的意义所在。当然,这也成了批评者诟病这部小说的重要借口。因为小说过于精确,以致失之理性,失掉了小说本该有的丰富、饱满和无数的不确定性。就像一辆有条不紊的赛车,刚出发我们就知道它必将胜利抵达终点。过于明晰的目的和事实,导致了表面上的机械,限制了小说理解上的诸多可能性。事实也是如此,小说没有常规意义上的凶杀案的惊险,也没有明显的高潮,从头到底波澜不惊,没有小说家通常热衷的曲折离奇的生发,所以很多人更愿意把它称为一个长篇的纪实报道。
但是,这种诟病恰恰是作家的用力所在,也是匠心独运的表现。马尔克斯从开篇就对传统的侦探小说进行了解构,第一句话明确地交待了主人公的被杀。紧接着在第一节里,就把整个凶杀事件简单扼要地介绍出来,涉及到的重要人物也几乎都在第一节里出了场。这种写法显然犯了侦探小说的大忌,即使是一般的小说,也没有胆量这么写。马尔克斯这样写了。他的目光不在最可能出彩的“凶杀案”上,而是在“事先张扬”这四个字上。他打算在这几个字上把文章做大。抛弃悬念和峰回路转的故事情节就已经是冒了大险了,再把精力放到“事先张扬”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经营上,足见其气魄之大。他靠着控制一个个平淡无奇的巧合,丝丝入扣的精确安排制造了逻辑上的张力,终于于无声处响起了惊雷,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将马尔克斯的大手笔表现无遗。这里,我们发现,除了作家叙事才能的精确外,小说在内容上也体现了极大的精确性,这种精确保证了圣地亚哥。纳赛尔分秒不差地被安赫拉。维卡略的两个哥哥像猪一样地杀死。
小说在叙事学上的另外一个意义是,马尔克斯提供了一种现代小说的重要结构形式,即环形结构。且看小说的开头和结尾:
开头第一句:“圣地亚哥·纳赛尔在被杀的那天,清晨5点半就起床了,因为主教将乘船到来,他要前去迎候。”
结尾最后一句:“后来圣地亚哥·纳赛尔从那扇打6点钟起就开着的后门进了家,一下子扑倒在厨房里。”
第一句就交待圣地亚哥·纳赛尔的死。他在被杀死的早上5点半起床,然后出门,最后从外面回来时,在家门口被杀死。开头和结尾在中间漫长的调查和叙述之后,又紧密地衔接在一起,重新处在了一个不间断的故事发展的序列里。这看起来有点像传统的倒叙结构,事实上完全不是,传统的倒叙结构缺少一个首尾呼应的包容性,更不要说能够将首尾和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人们谈论马尔克斯的小说结构,往往热衷于《百年孤独》的经典性的开头:“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一致认为这句话搭建了整个小说框架,在时间的将来、现在和过去三个向度上结构了小说。这种分析十分精当。现在把这个开头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开头比较一下,可以发现,后者的开头同样起到了结构整个小说的作用。后者的开头,时间是从两个向度上展开的:
1、 现在:“被杀”。
2、 过去:从“起床”去“迎候”主教开始。
而两者之间则是马尔克斯想要精雕细刻的部分,就是圣地亚哥·纳赛尔是如何从出门迎候主教直至被杀。整个时间是从现在出发,走向过去,再从过去一直走向现在,直到与现在重合。这种结构的方式显然有别于传统的简单的倒叙手法。它像一个圆圈,转了一圈又回到开始。“现在”与“现在”之间,作家通过纪实,在很多人的眼睛和回忆里再现了这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这种类似封闭的结构,对于处理类似案件一类的小说是有效且科学的。既是案件,在结果上就只能有一个确定无疑作案现场,作案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封闭的、确定的过程,具有唯一性,封闭的叙述结构恰恰在形式上契合了这一要求。这也不能不说马尔克斯的这个环形结构的高妙。
三
在马尔克斯的小说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无疑是个异数,最为显著的就是它不像小说。不像小说的原因,就在于过于冷静的纪实报道笔法。马尔克斯曾就自己的叙述做过解释:“事物并非仅仅由于它是真实事物而像是真实的,还要凭借表现它的形式……必须像我外祖父母讲故事那样老老实实地讲述。也就是说,用一种无所畏惧的语调,用一种遇到任何情况、哪怕天塌下来也不改变的冷静态度。”这种说法适合作家的其他小说,作家强调冷静的叙述,但事实上这种冷静是有分寸的,并非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到了《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马尔克斯几乎彻底地实现了他的冷静。讲述者“我”是圣地亚哥。纳赛尔的好朋友,但是在调查和讲述中,“我”一直是不动声色的,看不出一个朋友可能出现的感情倾向。这种近似于“零度叙述”的报道式的简洁行文,把这个小说和作家的其他小说区别了开来。
异数的原因之二,这部小说似乎很难置入作家的小说序列里,和形成一个互文性的文本。马尔克斯向来以揭示“孤独”的主题见长,《百年孤独》里作为整体隐喻的拉丁美洲的孤独,《家长的没落》种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孤独,《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被遗弃的老人的孤独,即便是纪实报道《一个海上遇难者的故事》,也浓墨重彩地刻画了一个人面临绝境求生的孤独。但是《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除了一桩丝丝入扣的凶杀案,我们还看到了什么?这大约也是很多人指责这部小说的重要论点。这种结论是否成立,需要对小说进行认真的解读。
一个完全可以避免的凶杀案,最终还是发生了,这其中就显出了巨大的荒诞意味。为什么人人都知道,却最终不能逃脱悲剧的结局?我以为,最根本的原因也许并非作家本人所说的那样,“许许多多的巧合,使那件惨案得以发生”,而是小说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骨子里所具有的深刻的孤独。这么说,其实就已经认定这部小说同样从属于作家的小说序列,可以在“孤独”的主题上与其他小说构成互文关系。
在阅读小说的时候,我一直有种模糊的感觉,就是小说里的人物之间总是处于游离的关系之中,所有人都自以为是,所有人都活在自己的身体里和周围,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雾,使得相互不离也不即,一个人很难看清对方,更难到达对方。小说里所有的人物几乎都是孤立的形象,因为孤立而显得茫然无助,总也使不上力气。
圣地亚哥·纳赛尔古怪的梦境,一个人在林中飞翔。他在得到消息以后陷入了茫然和恐惧,竟没有想到要借助他人来避祸,而是孤身一人回家,被杀死在自家门前。他的母亲一向以释梦而著名,偏偏对自己儿子的梦无能为力。儿子死了以后若干年,她依然活在过去的时光里,孤立的一个人,仿佛在怀念儿子,却与儿子相隔迢遥。新娘子安赫拉·维卡略的孤独深植于心,莫名其妙地失去贞操,莫名其妙地嫁祸圣地亚哥·纳赛尔,又莫名其妙地在被休后坚持不懈地相思,拼命地寄出永远也不可能被阅读的情书。她自己都弄不明白她需要什么,整个人陷入了一场漫无边际地飘忽中。新郎巴亚多·圣·罗曼来到这个村子的理由简直不可思议,就是为了找一个姑娘结婚。他第一次见到安赫拉·维卡略就决定和她结婚。小说里这样写道:
“她的名字起得真好,”他说。
然后,他把头靠在摇椅的靠背上,重新闭上了眼睛。
“等我醒来时,”他嘱咐说,“请提醒我,我要和她结婚。”
这个寻觅了半生的将军的儿子就这样决定结婚了。然后因为在新婚之夜发现新娘子不是处女,立刻将她打发回家,自己借酒消愁,差点醉死。若干年后,他拎着满满一箱子的未曾开封的情书又找到了安赫拉·维卡略。他们迎来了一生的又一次相会的时刻,但谁也不知道他们能维持多久。
最受孤独折磨的大约要数安赫拉·维卡略的两个复仇的哥哥了。他们一直在张扬即将到来的凶杀,原因很简单,他们并非真正想杀掉圣地亚哥·纳赛尔,而是想借此来表明一下维卡略一家的立场,减轻因为妹妹被休的耻辱。他们多么希望能够有人出面做实质性的阻止,可是他们最终失望了。没有人理解他们的孤独,进行有效地的阻止。所以他们越发恐惧,只好相互鼓励,甚至通过嘲笑对方来获得战胜孤独和恐惧的力量。当他们骑虎难下,不得不把屠刀刺向圣地亚哥·纳赛尔的时候,同样是孤独感激发了他们的疯狂。而当他们举起屠刀的时候,他们内心的孤独一定是有生以来最为巨大的,除了把刀子送出去,别无解决的方法。
即使小说中最能温暖人心的人物,老板娘克罗迪尔德·阿尔门塔、“我”的母亲和妓女马利亚·阿莱汉德里娜·塞万提斯,也不可避免地深陷孤独不能自拔。老板娘希望别人能够阻止维卡略家的兄弟俩,但是没有人真正把她的提醒当回事,而她自己却又不得不局限在她的小店里。也许她已经看到了结果,却没法帮上一把,一个人内心的孤独感让她忘记还可以把店门锁上全力以赴地帮助另外一个人。 “我”母亲路易莎·圣地亚加向来是村子里消息最为灵通的人,然而那天早上却意外地失聪了,当她得到消息时,凶杀已经结束了。妓女马利亚·阿莱汉德里娜·塞万提斯只能是作为一个妓女,茫然地接收外面世界的消息,她的能力仅限于给那些她喜欢和不喜欢的男人提供温暖的身体,然后一个人坐在大床上悲伤,为死去的情人流一把泪。她们的孤独在于,这些深居简出的女人永远不能有效地和外界发生关系,她们的任务就是等待,像安赫拉·维卡略等待被休一样,等待者房子之外的世界送给她们该承受的东西,当她们企图把手伸向窗外,世界已经变了,她们依然无能为力。
四
关于这部小说的争论当然还会层出不穷,关于它的解读也会更加深入乃至花样百出。我以为,不论如何解读,都不能改变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的事实,它的意义将在众多的有效解读中更充分地显现出来,这些解读将会使它更加接近它的艺术真实,使它更贴近文学、人和世界。在1981年的争论之后,第二年,加西亚·马尔克斯果然被授予了诺贝尔文学奖,这本身也应该说明,作为马尔克斯的小说之一,《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无愧于这一奖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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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尝书本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阅读让生活充实”,在不同的心境下,可以选择翻阅情调各异的文章。悠闲时不妨欣赏一些清雅脱俗的小品或散文,刚烈时也可朗读几首豪情奔放的诗词,再不然,在阅读了一大堆西方的名著之余,也不妨顺手拈来一本《张爱玲小说集》,尝尝倾城之恋的滋味,又或者找来《余光中诗选》,洗刷一下呆滞的脑袋,甚至是博益的“书仔”也会合胃口的。总而言之,正是“于书无所不读,凡物皆有可观”。
人生与书本,书本与人生,两者对爱读书之人来说,是分不开的一回事。人与书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因人的精神食粮可反映出他的内心世界。试问一个有气质的读书人又怎会沉醉于浅薄晦涩的书中呢?怎么样的人,便会看怎么样的书;相对地,看怎么样的书,便会成为怎么样的人。这或许不是个定律,但也有它的道理。今日,在这种繁忙的工业社会里,人要是没有一点文学修养做底子,一味追求时髦和偏向物质的享受,张口闭口都是钱,南来北去都是房子、股票,问他莎士比亚是何人也?则瞠目结舌。这种满身铜臭的人,充其量只是语言无味,而且可憎的“空心一族”而已。
古诗人言:“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修养精湛,表现在外自是雍容的气度,出俗的谈吐,脸上洋溢的亦是灼人的光华(用“灵气逼人”一句不算夸张吧?)还记得美国前总统林肯曾说:“一个人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应该为自己的脸负责。”
为什么有的人上了年纪,虽然是头皤齿豁,满脸布满岁月沧桑,但在那填满生命中的悲酸欣喜的容颜,却是一派安然,慈祥和无边的笃定?但有一些却又是一副猥琐不堪的容颜?这无他,日日端为衣食谋,却不知多读读书,充实充实自己,因此离开学校的日子愈久,就愈是语言无味,愈是面目可憎了。相对地,书乡浸淫日久,则胸次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即“书卷气”之谓也!固然,我们不必强调中国古代名文人黄山谷说的:“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但如果穷年累月,一襟风尘,满面烟火,人就真的是俗不可耐的。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就是一种享受。书卷中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你的思想和心态。书乡浸淫日久,则心胸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书卷气也
利用你的时间借助别人的作品来提高你自己,这样,你才回轻松地得到其他人通过艰苦劳动才能得到的东西。——苏格拉底
身感乏累之时,我喜欢独坐一室,小息片刻,疲惫之身便会得以放松;心感烦躁之时,我则喜欢手捧一本好书,读上几页,浮躁之心便会得以安宁。我五彩缤纷的童年,离不开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书,幼儿园的时候要看书,小学的时候也要看书,等到以后也要看书,所以说书跟我们的成长有着密切的关系!
很小很小的我,在宁静的夜里躺在奶奶的怀抱里,听奶奶讲那些古老的民间寓言。稍稍长大了一些吧,识得三两字了,我渐渐开始自己阅读童话。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做泡沫的小美人鱼;我想去找寻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教给了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教给了我人生的第一课。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喜爱上李白的浪漫,喜欢上苏轼的潇洒。体味苏东坡的才气飘逸,“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泪撒于岳飞满江红中的碧血丹心。用稚嫩的眼光去阅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千古流传的爱情誓言。诗词让我穿越时空,回到起点,去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我们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奶奶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闪亮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之战……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书,人类将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里止步;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在愚昧无知的落后世界中停留;如果没有书,我们将无从谈生活,无从谈价值,更无从谈发展!
今后,我依然会与好书为友!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让你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读书不在三更五鼓,用功只怕一曝十寒”。与好书为友,以好书为鉴,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在书香的陪伴下继续阔步前进!
“阅读让生活充实”,在不同的心境下,可以选择翻阅情调各异的文章。悠闲时不妨欣赏一些清雅脱俗的小品或散文,刚烈时也可朗读几首豪情奔放的诗词,再不然,在阅读了一大堆西方的名著之余,也不妨顺手拈来一本《张爱玲小说集》,尝尝倾城之恋的滋味,又或者找来《余光中诗选》,洗刷一下呆滞的脑袋,甚至是博益的“书仔”也会合胃口的。总而言之,正是“于书无所不读,凡物皆有可观”。
人生与书本,书本与人生,两者对爱读书之人来说,是分不开的一回事。人与书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因人的精神食粮可反映出他的内心世界。试问一个有气质的读书人又怎会沉醉于浅薄晦涩的书中呢?怎么样的人,便会看怎么样的书;相对地,看怎么样的书,便会成为怎么样的人。这或许不是个定律,但也有它的道理。今日,在这种繁忙的工业社会里,人要是没有一点文学修养做底子,一味追求时髦和偏向物质的享受,张口闭口都是钱,南来北去都是房子、股票,问他莎士比亚是何人也?则瞠目结舌。这种满身铜臭的人,充其量只是语言无味,而且可憎的“空心一族”而已。
古诗人言:“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修养精湛,表现在外自是雍容的气度,出俗的谈吐,脸上洋溢的亦是灼人的光华(用“灵气逼人”一句不算夸张吧?)还记得美国前总统林肯曾说:“一个人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应该为自己的脸负责。”
为什么有的人上了年纪,虽然是头皤齿豁,满脸布满岁月沧桑,但在那填满生命中的悲酸欣喜的容颜,却是一派安然,慈祥和无边的笃定?但有一些却又是一副猥琐不堪的容颜?这无他,日日端为衣食谋,却不知多读读书,充实充实自己,因此离开学校的日子愈久,就愈是语言无味,愈是面目可憎了。相对地,书乡浸淫日久,则胸次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即“书卷气”之谓也!固然,我们不必强调中国古代名文人黄山谷说的:“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但如果穷年累月,一襟风尘,满面烟火,人就真的是俗不可耐的。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就是一种享受。书卷中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你的思想和心态。书乡浸淫日久,则心胸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书卷气也
利用你的时间借助别人的作品来提高你自己,这样,你才回轻松地得到其他人通过艰苦劳动才能得到的东西。——苏格拉底
身感乏累之时,我喜欢独坐一室,小息片刻,疲惫之身便会得以放松;心感烦躁之时,我则喜欢手捧一本好书,读上几页,浮躁之心便会得以安宁。我五彩缤纷的童年,离不开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书,幼儿园的时候要看书,小学的时候也要看书,等到以后也要看书,所以说书跟我们的成长有着密切的关系!
很小很小的我,在宁静的夜里躺在奶奶的怀抱里,听奶奶讲那些古老的民间寓言。稍稍长大了一些吧,识得三两字了,我渐渐开始自己阅读童话。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做泡沫的小美人鱼;我想去找寻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教给了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教给了我人生的第一课。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喜爱上李白的浪漫,喜欢上苏轼的潇洒。体味苏东坡的才气飘逸,“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泪撒于岳飞满江红中的碧血丹心。用稚嫩的眼光去阅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千古流传的爱情誓言。诗词让我穿越时空,回到起点,去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我们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奶奶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闪亮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之战……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书,人类将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里止步;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在愚昧无知的落后世界中停留;如果没有书,我们将无从谈生活,无从谈价值,更无从谈发展!
今后,我依然会与好书为友!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让你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读书不在三更五鼓,用功只怕一曝十寒”。与好书为友,以好书为鉴,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在书香的陪伴下继续阔步前进!
参考资料: 作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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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打上去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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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4号了,刚看到~~~~~没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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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创的?那字要打得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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