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费从什么时候开始
2012年6月14日,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相当一部分学生有这样的错误理解:当月均用电量为第三档时,电费的单价就完全按照第三档的价格算。
实际正确的电费计算方法是:
月均用电量在第一档时,按照第一档单价计费。
当月均用电量在第二档时,其中低于第二档的那部分用电量按照第一档单价计算,高于第一档的那部分用电量要按照第二档单价计算。二者之和才是此时的电费;以此类推。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2011年11月,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并表示此次上调暂不涉及居民用电价格。同时还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的全国性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并增加了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免费档。
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并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
意见出台:
2010年10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0月9日至21日。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2012年6月14日,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截至2012年8月7日,全国29个省区市均已对外公布执行方案,九成提高了首档电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