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部门规章团斗:《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公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扒或含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扩展资料
交易模式
地产交易形式
(1)一级市场。这是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市场,它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实现。经营业务包括:征用土地,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以出售或拍卖的方式转让土地的一定时期的使用权;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级市场。这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土地开发公司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经营所形成的市场。
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境外机构和个人以自购和包销方式买入商品房等方式。
房产交易形式
(1)房产买卖。其中包括国有房产春笑的买卖、集体房产的买卖和私有房产的买卖。
(2)房屋租赁。
(3)房产互换。
(4)房产抵押。
楼市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
《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伏滚念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地颁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的地方法规等。房产买卖法规是指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涉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合同法》、《物权法》、预售条例以及各地的关于商品房的预售政策等。
拓展内容:
1.房地产法律法规介绍
房地产备激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现行有效的有数十余部,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
2.房地产广告法律规定
目前,有关房地产广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下称《广告发布规定》)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其中《广告发布规定》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更强一些。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房地产广告乃至房地产市场,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其中部分条款,要么是制定时就比较宽泛,操作性较差,要么是随着缺困市场的变化,已经滞后,有待细化和完善。
2、行政法规:派慧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部门规章:《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7号――关于碧坦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登尘扮记技术规程》的公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厅猛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基础,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建设工轿手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源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地产广扮帆桥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等。主要涉及房地产所有权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房地产拆迁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方面。
2020-07-1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物权法规定告裂: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为余神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竖友亏,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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