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问题
1.某灯具厂(一般纳税人)9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灯具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3万元,款收到。(2)将一部分灯具赠送展览会做展厅照明用,按零售价计...
1. 某灯具厂(一般纳税人)9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灯具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3万元,款收到。
(2)将一部分灯具赠送展览会做展厅照明用,按零售价计折合0.5万元。
(3)购进原料支付贷款税金30万元款已付。取得专用发票,货未到。
(4)上月的进原料时支付了铁路运费,本月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0.8万元,保险 0.12万元,装卸费0.2万元。
(5)附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灯具,取得零售货款20万元。
(6)上月赊销方式售出的灯具,按合同本月应收回价税合计12.04万元,对方因资金周转困难只支付了5万元,并答应下月付款期全部付清。
(7)上月留抵的进项税3.2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灯具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展开
(1)销售灯具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3万元,款收到。
(2)将一部分灯具赠送展览会做展厅照明用,按零售价计折合0.5万元。
(3)购进原料支付贷款税金30万元款已付。取得专用发票,货未到。
(4)上月的进原料时支付了铁路运费,本月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0.8万元,保险 0.12万元,装卸费0.2万元。
(5)附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灯具,取得零售货款20万元。
(6)上月赊销方式售出的灯具,按合同本月应收回价税合计12.04万元,对方因资金周转困难只支付了5万元,并答应下月付款期全部付清。
(7)上月留抵的进项税3.2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灯具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展开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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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项税额13/1.17*0.17=1.889
(2).零售价视为含税,销项税额0.5/1.17*0.17=0.073
(3).取得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0/1.17*0.17=4.359
(4).运费7%可以抵扣,进项税额0.8*0.07=0.056
(5).零售价视为含税,销项税额20/1.17*0.17=2.906
(6).上月赊销,题意不清楚,是不是是上月开具发票,如果未开,赊销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也就是本月,按合同约定,销项税额12.04/1.17*0.17=1.749
本月应交增值税=销项 - 进项 - 上期留抵税额
=(1.889+0.073+2.906+1.749)-(4.359+0.056) -3.2=0.998(万元)
(2).零售价视为含税,销项税额0.5/1.17*0.17=0.073
(3).取得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0/1.17*0.17=4.359
(4).运费7%可以抵扣,进项税额0.8*0.07=0.056
(5).零售价视为含税,销项税额20/1.17*0.17=2.906
(6).上月赊销,题意不清楚,是不是是上月开具发票,如果未开,赊销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也就是本月,按合同约定,销项税额12.04/1.17*0.17=1.749
本月应交增值税=销项 - 进项 - 上期留抵税额
=(1.889+0.073+2.906+1.749)-(4.359+0.056) -3.2=0.9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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