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给夫妻一方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本人女,62岁,如果本人的养子将他所购(房产证是他的名字)过户给我,同时我的丈夫立下遗嘱过户后不作为房产共有权人(遗嘱未公证),那么根据新婚姻法,该房产过户后是属于我个人... 本人女,62岁,如果本人的养子将他所购(房产证是他的名字)过户给我,同时我的丈夫立下遗嘱过户后不作为房产共有权人(遗嘱未公证),那么根据新婚姻法,该房产过户后是属于我个人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如属个人财产我丈夫应该不是立遗嘱而是写证明吧?
展开
 我来答
如之人兮
高粉答主

2019-08-20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76
采纳率:97%
帮助的人:3.6万
展开全部

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翻滚吧云盘
推荐于2017-09-01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翻滚吧云盘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采纳数:630 获赞数:118939
就读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培华学院,本科,熟读专业知识,及读过各种理财类和投资类的书籍多本,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我爱高原雪
推荐于2017-09-01 · 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306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126万
展开全部
如果你的养子将房产只向你一人赠与,且将你作为唯一产权登记人,就属你单方受赠,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该房产不属于你丈夫的,所以不是立遗嘱,遗嘱只能针对属于自己的财产指定继承者,不属自己的财产是无处分权的。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谢谢"我爱高原雪"的专业回答,还有追问,麻烦了:
现在房产过户中赠予所交税费应该和买卖所交税费低不了多少吧?
听说通过赠予方式获得的房产,作为受赠方将来又转让该房产,要比通过买卖方式作为买方将来又转让房产要交更多税费,有这事吗?
最重要的是,如果我通过买卖获得该转让房产,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追答
1、你的这种情况不能采用买卖的方式实现房产过户,否则,虚拟的交易房款使你无法证明由你个人财产出资购买该房产,导致属于婚后购房,根据婚姻法,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将被推定为属夫妻共同财产;
2、对房产赠与需要的费用有:房产赠与公证费(受益额的2%)、契税(一般为收益额的1.5%)、登记费100元、权证印花税5元,有的地方还需要做房产评估(评估费按房产分档计算,100万以下0.5%);这样算下来的费用比采用交易方式略高(对过5年期的房屋);
3、对无偿受赠房产,根据国税144号文,受赠人再转让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