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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价值和经济学的价值是两个在性质上根本不同的范畴。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哲学的价值是指人的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即事物对人的积极意义。通俗的说就是指事物对人的积极作用。
2、经济学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哲学上的价值表示的是一种主客体关系,是对价值的最一般本质的抽象。而商品的价值是撇开了劳动的对象、使用的工具以及生产的方式、方法等具体的东西,所剩下的惟一的一个共同的东西——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即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表示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即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2)价值大小的评判标准不同。哲学上的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那么,判定一种事物是否有价值、价值大与小,当然就要考虑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由于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干差万别的,面对同一个客体,不同的主体从不同的需要和利益出发,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价值评价。所以说哲学上的价值评价带有很明显的主观性。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大小,及由它决定的商品的价格不是由任何个人的主观意愿决定的,所以商品的价值明显地带有确定不移(一定条件下)的客观性。
1、哲学的价值是指人的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即事物对人的积极意义。通俗的说就是指事物对人的积极作用。
2、经济学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哲学上的价值表示的是一种主客体关系,是对价值的最一般本质的抽象。而商品的价值是撇开了劳动的对象、使用的工具以及生产的方式、方法等具体的东西,所剩下的惟一的一个共同的东西——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即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表示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即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2)价值大小的评判标准不同。哲学上的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那么,判定一种事物是否有价值、价值大与小,当然就要考虑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由于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干差万别的,面对同一个客体,不同的主体从不同的需要和利益出发,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价值评价。所以说哲学上的价值评价带有很明显的主观性。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大小,及由它决定的商品的价格不是由任何个人的主观意愿决定的,所以商品的价值明显地带有确定不移(一定条件下)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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