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教育政策有哪些
1、“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就是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一补”就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
补贴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特教学生每年1250元。同时发放营养健康补贴,按照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补贴等价优质的食品。各地的补贴标准会存在一些差异。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部署的整治任务,决定开展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整治工作。
3、乡村教师补助政策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表示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我国的农村教育现状
1、农村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现在农村教育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乡村教育留不住老师了,所以越来越差;乡村教育越来越差,所以就越来越留不住老师了。因此农村教育师资力量就越来越薄弱了。
2、教学理念相对滞后
现在年轻老师都 不愿意留在农村了,很多驻守在农村学校的都是老老师,他们在教学理念上来说可能会相对落后一点,这也是很多年轻的家长不愿意把孩子放农村上学的原因。
3、教师驱动力不足
农村教育工作确实很苦很累,待遇问题、学生家长不配合的问题,未来职业发展问题等等,都会让老师看不到希望,没有一个外在或内在的驱动力去让老师坚定教育信念,优化教学方法和内容。
4、在校生人数日益萎缩
随着城镇各小区,尤其是所谓学区房的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农村学校的生源源源不断地挤压到城镇。学生家长按着远路和尚会念经的惯性思维,基本上能把孩子转走的就转走,造成目前农村在校生日益萎缩的局面。
我国农村教育政策有:
1、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2、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
3、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4、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5、增加学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
6、重视农村学前教育,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7、加强农村特殊教育。大力提升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
8、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农村教育现状:
1、教职员不足
农村地区存在艰难的问题,即教师的力量,现在从事教育的年轻人倾向于提供高级别的工资,良好的环境,先进的教学设备城市学校或教育机构,缺乏教师的农村学校很远,导致农村教师缺乏更新和补充。
2、教学设备不足
农村学校的设备不足,两个方面无法充分利用。由于农村经济水平低,学校不能配备一个完整的学生现代教学设备。与此同时,由于老师老龄化,缺乏新生教师,教学设备无法充分利用,导致低成本,教育,教育低质量。
3、教学模式和哲学
大多数农村教师都来自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70年代,1990年的少数几乎没有,由于教学模式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教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模式无法保持现代质量的步伐教育,导致学生在同一年龄教育中跟上城市儿童,落后于教育。
4、咨询机制的质量是不均匀的
凭借思想概念的变化,父母正在越来越多地关注他们的孩子的学习和基础。 “学习是摆脱农村地区的唯一途径”受到城市辅导机构的影响,农村咨询机构存在。由于组织以给予,教学水平和教师的力量不保证,许多学生在学习中没有真正的成果,并且很难在综合发展的质量发展中。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人民日报快评:教育政策,贵在因地制宜:
客观讲,政策初起,是在我国农村人口出生率下降、适龄儿童少年减少、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基层行政区划调整的大背景下的必要之举。
之后调整,也是因为过程中出现了工作简单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许多地方撤并学校只注重规模效益,不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交通条件、学生就学困难等实际问题,导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数量减少过快等现象出现。
如今,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学生就近入学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学校撤并程序得到有效规范,根本原因是各地制定专项规划时,切实将“就近入学”作为主要原则,实实在在做到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因地制宜,小成语,大洞天。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尚不均衡,甚至差别较大。只有做到因地制宜,杜绝一刀切,才能真正实现“不让一个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人民日报快评:教育政策,贵在因地制宜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先落实各省(区、市)制订的本省(区、市)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学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中央适时制定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仍由中央和地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担。中央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对中西部地区,中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区、市)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对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担,中央根据其财力状况以及校舍维修改造成效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
(一)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二)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2008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该省(区、市)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四)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省(区、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免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五)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农村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城市义务教育也应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式由地方确定,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落实分担责任,强化资金管理。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订本省(区、市)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行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四)齐抓共管,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