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N+1 补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我在深圳,我2007年八月进入该公司,2012年9月份现在我们公司取消我们单位了,员工遣散,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发放离职补偿金,按n+1计算,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金?我过去12...
我在深圳,我2007年八月进入该公司,2012年9月份现在我们公司取消我们单位了,员工遣散,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发放离职补偿金,按n+1计算,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金? 我过去12个月的总收入如下:
1.从2012年8月开始到2011年9月,合计工资是:49597.03
2.到2012年9月17号我在该单位正好工作5年零1个半月
请教高人,不知道以上用N+1是怎么算 展开
1.从2012年8月开始到2011年9月,合计工资是:49597.03
2.到2012年9月17号我在该单位正好工作5年零1个半月
请教高人,不知道以上用N+1是怎么算 展开
1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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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N+1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平均工资=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12个月的相加之和÷12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平均工资=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12个月的相加之和÷12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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