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劳动法赔偿金问题
请问:如果今年再签的合同里仍有关于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公司违约金的问题,那么当走的时候是否真得需要支付违约金?此劳动合同除此条外是部分有效,还是属于无效合同呢?...
请问:如果今年再签的合同里仍有关于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公司违约金的问题,那么当走的时候是否真得需要支付违约金?
此劳动合同除此条外是部分有效,还是属于无效合同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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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说明:劳动者支付此项违约金的必要条件:
1.用人单位对员工实施了名副其实的专业技术培训,能够出具专业技术培训的费用票据;
2.用人单位与被培训的员工订立有约定服务期的协议。
3.被培训的员工在服务期内提前辞职。
以上3项缺一不可。
由此可知, 提前离职不是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全部条件。所以,当劳动者走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单位由此强制扣除违约金,属于单位违法。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
二、合同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今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仍有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公司违约金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如果其他条款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说明:劳动者支付此项违约金的必要条件:
1.用人单位对员工实施了名副其实的专业技术培训,能够出具专业技术培训的费用票据;
2.用人单位与被培训的员工订立有约定服务期的协议。
3.被培训的员工在服务期内提前辞职。
以上3项缺一不可。
由此可知, 提前离职不是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全部条件。所以,当劳动者走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单位由此强制扣除违约金,属于单位违法。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
二、合同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今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仍有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公司违约金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如果其他条款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2020-09-10 广告
很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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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关于赔偿金的规定有如下条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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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交通事故律师网页链接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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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无效,此条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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