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车交了预付款并签订合同,反悔不想买能退全款吗?
合同里有关我(乙方)的条款是这些,别的没有涉及到----: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在乙方向甲方确认购买此款车的意向并签订合同当日,需向甲方交付预付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车期限向甲方交款提车,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支付甲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车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车辆总价款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4.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车辆到店后,如乙方3个工作日内不能提车的,甲方有权将车辆另行销售,再与乙方协商下次交车时间,预付款不予退还。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伯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合约里第9条:不可抗拒原因...
我原订的车是日系车,在这个形势下,我有足够的理由,申请退订。且我已于9月11日在日本政府购岛的当天就书面申请解约了...
其他的我就不说了,看着吧。
我相信自己一定会把钱拿回的。 展开
签订了购车合同,交了预付款又不想买,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内容,是否有关于定金和预付款的相关约定。
如果签订的购车合同没有约定其他的违约责任,是可以退全款的。
如果约定了违约责任,则遵守合同约定。
预付款与定金不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因此,不能将预付款视同定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买方违约,则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
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
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定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与定金的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预付款与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预付款
2015-07-27 · 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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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与定金不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因此,不能将预付款视同定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买方违约,则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