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的婚姻有什么危害?为什么婚姻不能是3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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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3个巴西人合法结婚成为“三人婚姻(thruple)”(从couple衍生而来,指三个人的婚姻体)时,坚持婚姻必须在2个人之间进行开始看起来有些狭隘了。
坠入爱河的三个巴西人曾引起他们国人的激烈反对,质疑他们这种关系的合法性,现在这3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被正式公布。他们的婚姻公证人说,没有任何理由能够阻止这三个人的婚姻——或称“thruple”,互联网上给出的迷人称呼——享受到给予2个人结婚那样同等的权利。但是,传统主义者并不买账:家庭权利委员会的律师里贾纳.比阿特丽斯.塔瓦雷斯.达席尔瓦(Regina Beatriz Tavares da Silva)说,这是“荒谬的,而且完全是非法的”。
谈起荒谬,我们是不是应该花一点时间来考虑一下传统的婚姻呢?我们确实喜欢这样:在英国,刚刚不到一半的人选择与另一个人结婚,这包括夫妇两个人都健在,或者他们没有离婚。然而当我们把自己放进两个、两个这样的婚姻形式时,我们并不擅长遵守我们的婚姻承诺:就像海伦.克罗伊登(Helen Croydon)指出的,打破一夫一妻制的界限并非不寻常。大量的婚姻中存在着三个人。只是他们是不合法的。
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完美的。但是,即使是最成功的婚姻也有其特殊、独特和怪异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一面。我们会有很多对幸福的婚姻所具有的甜蜜的、总体上的想象,而现实情况是,人们都偏离了幻想中的标准,基本上从这个时候就开始了:婚姻证书签署、婚宴结束、婚礼的鲜花被丢弃。政府可以规定婚姻应该是在两个人之间,但它不能立法规定什么可以使他们感到快乐、婚姻稳定、或者相爱一生。如果我们可以接受,就像每次我们所做的那样,允许任何人自由地决定他们会与谁结婚,并且更进一步,给予他们公开用讨厌的宠物名字来称呼对方的自由,那么我们允许政府来规定多少人可以结婚,是不是开始看起来有点奇怪呢?可能就跟由政府根据性别来决定谁可以结婚一样奇怪吧?
这不是在倡导家长式的一夫多妻制,在那种形式下妻子们与她们的丈夫处于不平等地位,或者只是属于丈夫的财产。但是,如果3个、4个、或者17个人想同时、等同地与每个人结婚,为什么他们不能像想组成合法家庭的2个人那样,得到同样的对待呢?不必回到宗教的论点,或者后勤方面(宜家可以制造一个足够大的床,可以容纳这些一起结婚的人吗?),婚姻必须是2个人的想法开始令人感到有点狭隘了。
如果我们允许更多的人同时结婚,那么有没有可能会有更多成功的婚姻呢?例如,如果那些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以上的人不必作出选择,也不必隐瞒自己的感情,那么因为不忠而分手的情况可能会更少发生。并且减少一个人对婚姻伙伴应该满足自己需要的期望——这些需要包括:良好的性生活、对电视节目品味的互补性,而对狗的共同爱好要多过猫就可能要求得太多了——可能意味着,选择另外两个人(或三个人)的组合可能会比我们其余的人更幸福。
多人婚姻的合法化不会导致人们5人一组蜂拥而至婚姻登记处,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一夫一妻制确实是令人感到最愉快的选择,不管是因为我们的大脑没有被设置为可以爱上不止一个人,还是因为让多个人得到快乐的前景太复杂了。不过对大家来说,三个人还不算太多。只要每个人平等地迈入婚姻殿堂,只要每个人真得作出努力,对其他的每个人公开而且诚实,那么告诉人们婚姻中应该有几个人存在可能就不是政府的工作了。
坠入爱河的三个巴西人曾引起他们国人的激烈反对,质疑他们这种关系的合法性,现在这3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被正式公布。他们的婚姻公证人说,没有任何理由能够阻止这三个人的婚姻——或称“thruple”,互联网上给出的迷人称呼——享受到给予2个人结婚那样同等的权利。但是,传统主义者并不买账:家庭权利委员会的律师里贾纳.比阿特丽斯.塔瓦雷斯.达席尔瓦(Regina Beatriz Tavares da Silva)说,这是“荒谬的,而且完全是非法的”。
谈起荒谬,我们是不是应该花一点时间来考虑一下传统的婚姻呢?我们确实喜欢这样:在英国,刚刚不到一半的人选择与另一个人结婚,这包括夫妇两个人都健在,或者他们没有离婚。然而当我们把自己放进两个、两个这样的婚姻形式时,我们并不擅长遵守我们的婚姻承诺:就像海伦.克罗伊登(Helen Croydon)指出的,打破一夫一妻制的界限并非不寻常。大量的婚姻中存在着三个人。只是他们是不合法的。
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完美的。但是,即使是最成功的婚姻也有其特殊、独特和怪异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一面。我们会有很多对幸福的婚姻所具有的甜蜜的、总体上的想象,而现实情况是,人们都偏离了幻想中的标准,基本上从这个时候就开始了:婚姻证书签署、婚宴结束、婚礼的鲜花被丢弃。政府可以规定婚姻应该是在两个人之间,但它不能立法规定什么可以使他们感到快乐、婚姻稳定、或者相爱一生。如果我们可以接受,就像每次我们所做的那样,允许任何人自由地决定他们会与谁结婚,并且更进一步,给予他们公开用讨厌的宠物名字来称呼对方的自由,那么我们允许政府来规定多少人可以结婚,是不是开始看起来有点奇怪呢?可能就跟由政府根据性别来决定谁可以结婚一样奇怪吧?
这不是在倡导家长式的一夫多妻制,在那种形式下妻子们与她们的丈夫处于不平等地位,或者只是属于丈夫的财产。但是,如果3个、4个、或者17个人想同时、等同地与每个人结婚,为什么他们不能像想组成合法家庭的2个人那样,得到同样的对待呢?不必回到宗教的论点,或者后勤方面(宜家可以制造一个足够大的床,可以容纳这些一起结婚的人吗?),婚姻必须是2个人的想法开始令人感到有点狭隘了。
如果我们允许更多的人同时结婚,那么有没有可能会有更多成功的婚姻呢?例如,如果那些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以上的人不必作出选择,也不必隐瞒自己的感情,那么因为不忠而分手的情况可能会更少发生。并且减少一个人对婚姻伙伴应该满足自己需要的期望——这些需要包括:良好的性生活、对电视节目品味的互补性,而对狗的共同爱好要多过猫就可能要求得太多了——可能意味着,选择另外两个人(或三个人)的组合可能会比我们其余的人更幸福。
多人婚姻的合法化不会导致人们5人一组蜂拥而至婚姻登记处,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一夫一妻制确实是令人感到最愉快的选择,不管是因为我们的大脑没有被设置为可以爱上不止一个人,还是因为让多个人得到快乐的前景太复杂了。不过对大家来说,三个人还不算太多。只要每个人平等地迈入婚姻殿堂,只要每个人真得作出努力,对其他的每个人公开而且诚实,那么告诉人们婚姻中应该有几个人存在可能就不是政府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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