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受到人身伤害后应该怎么办?
前段时间在饭店吃完饭后,遇到喝多酒的人,无故对我们发起攻击后驾车逃走,而我们的人在打斗中头部被打破,缝了5针,后110的人赶来做了现场调查并录了口供,说我们属于绝对受害方...
前段时间在饭店吃完饭后,遇到喝多酒的人,无故对我们发起攻击后驾车逃走,而我们的人在打斗中头部被打破,缝了5针,后110的人赶来做了现场调查并录了口供,说我们属于绝对受害方,先去医院看病,他们会解决这件事情,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几次去派出所询问,他们态度倒是很好,但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说还没有找到凶手(当时凶手驾车逃逸,我们已经记下车号,并告诉派出所了),难道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么?我们应该用什么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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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上级机关,分局是市局就可以,告他们“不作为”,对受害人不理不采,记住他的名字和警号上访到市政府或者是市局督导处,或者是写信投诉,通过煤体暴光什么的了,拨打“110”咨询和投宿(反正也免费还能解决问题)。反正也不帮你办,就搅和把,对你没什么,对他影响可大了,现在公安管得很严格,最好是投诉市长或是省长公开电话,比较管用。
没有别的办法,别找律师,都是骗人的,为了挣你的钱,只有找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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