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知道: 广州市 印度巴鲁达银行广州分行 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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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印度巴鲁达银行
广州分行开业的函
印度巴鲁达银行:
你行广州分行筹备组负责人D.D.Singla先生签署的关于广州分行开业的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文件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批准你行广州分行开业,其名称为印度巴鲁达银行广州分行(Bank of Baroda Guangzhou Branch),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011-2013室;核准GOPALAKRISHNAN RAMACHANDRA先生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营运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全部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该分行须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开业前的有关手续。你行广州代表处自本批文印发之日起自行关闭。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广州分行开业的函
印度巴鲁达银行:
你行广州分行筹备组负责人D.D.Singla先生签署的关于广州分行开业的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文件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批准你行广州分行开业,其名称为印度巴鲁达银行广州分行(Bank of Baroda Guangzhou Branch),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011-2013室;核准GOPALAKRISHNAN RAMACHANDRA先生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营运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全部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该分行须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开业前的有关手续。你行广州代表处自本批文印发之日起自行关闭。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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