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个直辖市分别有哪些
中国大陆地区共有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其市领导属于正省级,即正部级干部。
成立直辖市主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政治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例如原省属时期的重庆市为计划单列市,国内政治经济地位较为突出。
2、人口不少于200万人,且是所在区域最大的城市,因为密度人口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
3、非省会城市优先考虑,且城市和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综合实力等超越所在省省会城市,长期居省内第一位置。
4、省会直辖后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负省会职责。
5、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至少达到自足水平,便于往后政府调控。
6、尽量不破坏所在省的行政版图。
扩展资料:
直辖市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主要被中国、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字面意义,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
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直辖市
2023-08-28 广告
中国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1、北京市:中央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既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又是文化、科学、教育中心和交通枢纽。北京坐落在华北平原北部边缘,西、北、东三面环山,东南部为平原。这里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短促,夏季多雨、空气湿润,冬季漫长寒冷,而秋季是最为宜人的季节。
2、上海市:中央直辖市,为全国最大的城市,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的中部,长江入海口,地理位置极为优越。作为中国重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和海港,上海在全国国民经济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主要工业有冶金、机械制造、造船、化工、电子、仪表、轻工、纺织等,商业、金融业、远洋运输业也很发达。
3、天津市:中央直辖市,中国北部的主要工商业城市,距北京约120公里,是中国远洋运输、近海运输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天津的传统工业有钢铁、机械制造、化工、电力、纺织、建材、造纸、食品;新兴工业有造船、汽车、石油开采、石油加工、拖拉机、化肥、农药,以及手表、电视机、照相机等。
4、重庆市:中央直辖市,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工商业中心和长江上游水陆交通枢纽。重庆是一座综合性工业城市,钢铁、化学、电力、汽车、机械、造船、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工业十分发达。
扩展资料
截至2018年7月4日,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的行政区划——直辖市
1、北京市:北京(Beijing;Peking),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最大空港,国家经济的决策和管理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办公所在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
2、天津市:天津,简称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北方经济中心、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中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和生态城市、国际航运融资中心、中国中医药研发中心、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1949年至1958年2月,天津是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天津划归河北省。1967年1月恢复直辖市。
3、上海市:上海(Shanghai),简称“沪”,有“东方巴黎”的美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之一,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繁荣的国际大都市,拥有中国大陆首个自贸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上海仍为中央直辖市。
4、重庆市:重庆,简称巴和渝,别称山城、渝都、桥都,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国家超大城市、国际航运中心,世界温泉之都,国务院定位的国际大都市,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以及艺术、通信、科技、文化、教育等中心,中西部水、陆、空型综合交通枢纽。重庆市在历史上有过三次直辖市的历史。1997年3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将原四川省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合并,成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同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 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3次成为直辖市。
4个中央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3个省:
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
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
甘肃省、江西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