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医院实习没有工资、没有补贴,难道这不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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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间夨
推荐于2016-09-2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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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到单位去实习不能算是一种用工行为,而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学习。实习生和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单位没有义务给实习生发工资。但是,因为实习生毕竟为单位服务,一些单位愿意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但这不能看做“工资”,充其量只是一种生活的补助或补贴。2004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前,须与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校外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且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费用。
  由于实习生的身份还是学生,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实习生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仲裁部门也不能受理此类仲裁要求。按目前的劳动法规来看,对实习生的权益保护还处于空白阶段,实习生一旦遇上工伤等意外事故,将是非常棘手的事情。北京市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忠提醒大学生,实习生与企业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签订实习协议,来规范实习行为,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希望实习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实习之前主动要求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所以你如果是北京的实习生,或者有条件要求签定实习协议,那就好办了,如果不是,考虑换家单位签定协议后再实习吧。如果都做不到,又必须实习,那就什么也别说了,埋头干吧。
匿名用户
201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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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你或者学校与医院签订的实习合同是如何规定的。还有一些实习合同是要实习者交费的。
纵横法律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余庆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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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zhyan1990
2012-09-22 · 超过1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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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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