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职业的社会目的是
教育目的 ①我国关于“教育目的”的较流行的观念是“一定社会培养人的总要求,是根据不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的,”“它反映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也是制定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 ②“当代世界所遵循”的教育目的模式表述为:“每一项教育行动都是指向某个目的的一个过程的一部分,这些目的是受普遍的和最终的目的所制约的,而这些普遍的和最终的目的基本上又是由社会确定下来的”,“某种形势的客观现实必然制约着每一个国家根据其特殊背景所制定的当前的教育目的,但这种教育目的,同社会的一般目的一样,也是那些教育活动的个人意志行为与主观选择的结果。 前者只以社会从教育过程外部确定的教育目的。后者除成文的教育目的外,还承认参与教育活动的当事人各有自己的往往不成文的教育。
①教育目的——国家对培养人的总要求,对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只能是总体性说明。不同类型教育的教育目的,在总教育目的规范下,各侧重为社会培养所需要的人。 ②培养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对培养人的要求,是教育目的的具体体现。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提出的,是根据学校性质、对培养人提出的特定要求。 ③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结果。它是课程教学目标及教学过程中的教学目标。是指导、实施、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很具体、容易操作、能评估和改进。 课程目标——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从另一个角度谈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