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了,这个赔偿是由保险公司赔吗?前提是已经买了第三者30万元,车主不是主要责任方需要坐牢吗?
3个回答
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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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交警认定的责任,如果你负主要责任或者你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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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赔偿与坐牢。
赔偿。若对该交通事故的赔偿属于保险范围、且赔偿额在30万内,则保险公司会支付这个赔偿,若赔偿额度超过30万,超过部分就是由你自己赔付的。
通常的交通事故是无需坐牢的,就是个交通处罚和民事赔偿。但恶性事故或属于交通肇事之类的犯罪,就可能会被判刑(可能会被免刑),就有可能坐牢(即使判刑了,也不一定实际坐牢,可能会缓刑等……)。
赔偿。若对该交通事故的赔偿属于保险范围、且赔偿额在30万内,则保险公司会支付这个赔偿,若赔偿额度超过30万,超过部分就是由你自己赔付的。
通常的交通事故是无需坐牢的,就是个交通处罚和民事赔偿。但恶性事故或属于交通肇事之类的犯罪,就可能会被判刑(可能会被免刑),就有可能坐牢(即使判刑了,也不一定实际坐牢,可能会缓刑等……)。
追问
怎样才算是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范围? 是死者横穿斑马线,而当时是绿灯,很多车正常通行的状态,
追答
这个要看你的保单的规定,或你买的险种的具体规则。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为犯罪行为赔偿的。
后面的说法。死者当时还是在斑马线上行走,那个斑马线本来行人就是有优先通行权的。退一步说,行人即便就是在非斑马线上穿越,你知道他该受的处罚吗?肯定是过错(不是罪行),且一定不致用命来偿。你驾驶机动车,本身已经与对方处于不对称地位,所以要求你有与这种不对称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仅在你能证明你的车的致死他人完全是他人的主观故意,你就可以完全免责。否则,无论对方的过失如何,你都有个注意不足的责任问题。
如你所说,正常通行……但是他们都保持了足够的注意得以正常通行,你却未“正常通行”……无疑不能视你撞死行人为“正常通行”的吧!对方违反了交通规则(假定这个是事实),他有过错,他的死亡,他自己有责任,但是,他有责任并不减少或免除别人的责任,在这里就是不会免除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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