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奥数题 大家帮帮忙哈
一项工程,甲先做若干天后停止,由乙接受继续做,丙在工程里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待工程完成六分之五后离去,结果恰按照计划完成任务,其中乙做了工程总量的一半,如果没有丙的...
一项工程,甲先做若干天后停止,由乙接受继续做,丙在工程里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待工程完成六分之五后离去,结果恰按照计划完成任务,其中乙做了工程总量的一半,如果没有丙的参与,仅由乙接替甲后一直做下去,那么将比计划推迟三又三分之一天完成;如果全部由甲单独做,则可比计划提前六天完成。还知道乙的工作效率是丙的3倍,问计划规定的工期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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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题目给出的几个条件一步步分析出来:
1.丙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待工程完成六分之五后离去,也就是说乙与丙合作完成的工程量=5/6-1/2=1/3(由于乙做了工程总量的一半,所以可知甲完成的量一定小于一半,而乙是接替甲的,丙是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才来,所以丙只与乙有合作,与甲无合作);乙的工作效率是丙的3倍,所以合作期间丙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12,乙完成了工程总量的3/12=1/4;乙最终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2,所以乙还单独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4;甲完成了工程总量的5/12,乙丙共完成7/12;
2.如果没有丙的参与,仅由乙接替甲后一直做下去,那么将比计划推迟三又三分之一天完成,也就是说推迟的这三又三分之一天的工程量就是丙的贡献。既然乙做这部分工作需要三又三分之一天,那么丙就需要3倍的时间,即10天,也就说明乙与丙合作的时间为10天,前面已知合作完成了总量的1/3,所以乙与丙的工作效率就可以求出来了,分别为1/40、1/120;乙还单独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4,所以乙单独工作的时间为(1/4)/(1/40)=10天。
3.如果全部由甲单独做,则可比计划提前六天完成,也就是说乙丙接班完成的部分甲可以比他们快6天完成,乙丙共用了20天,那么甲需要14天,工程总量为7/12,所以甲的效率=(7/12)/14=1/24。而实际上甲单独完成的量为5/12,所以用掉的时间=(5/12)/(1/24)=10天。
所以计划规定的工期为30天。
1.丙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待工程完成六分之五后离去,也就是说乙与丙合作完成的工程量=5/6-1/2=1/3(由于乙做了工程总量的一半,所以可知甲完成的量一定小于一半,而乙是接替甲的,丙是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才来,所以丙只与乙有合作,与甲无合作);乙的工作效率是丙的3倍,所以合作期间丙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12,乙完成了工程总量的3/12=1/4;乙最终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2,所以乙还单独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4;甲完成了工程总量的5/12,乙丙共完成7/12;
2.如果没有丙的参与,仅由乙接替甲后一直做下去,那么将比计划推迟三又三分之一天完成,也就是说推迟的这三又三分之一天的工程量就是丙的贡献。既然乙做这部分工作需要三又三分之一天,那么丙就需要3倍的时间,即10天,也就说明乙与丙合作的时间为10天,前面已知合作完成了总量的1/3,所以乙与丙的工作效率就可以求出来了,分别为1/40、1/120;乙还单独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4,所以乙单独工作的时间为(1/4)/(1/40)=10天。
3.如果全部由甲单独做,则可比计划提前六天完成,也就是说乙丙接班完成的部分甲可以比他们快6天完成,乙丙共用了20天,那么甲需要14天,工程总量为7/12,所以甲的效率=(7/12)/14=1/24。而实际上甲单独完成的量为5/12,所以用掉的时间=(5/12)/(1/24)=10天。
所以计划规定的工期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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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待工程完成六分之五后离去,”也就是说乙与丙合作完成的工程量=5/6-1/2=1/3,
“还知道乙的工作效率是丙的3倍,”所以乙做了1/4,丙做1/12,
“如果没有丙的参与,仅由乙接替甲后一直做下去,那么将比计划推迟三又三分之一天完成,”可知丙做的1/12由乙做要三又三分之一天,乙单独做完要40天,做一半共用20天,结果恰按照计划完成任务
“丙在工程里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又知后二分之一丙做了1/12,乙做了工程总量的一半,所以前二分之一乙做了1/12,甲做了5/12,还有7/12
“如果全部由甲单独做,则可比计划提前六天完成,”可知这7/12如果还让甲做的话要20-6=14天,甲做完全程要24天,计划要用24+6=30天
“还知道乙的工作效率是丙的3倍,”所以乙做了1/4,丙做1/12,
“如果没有丙的参与,仅由乙接替甲后一直做下去,那么将比计划推迟三又三分之一天完成,”可知丙做的1/12由乙做要三又三分之一天,乙单独做完要40天,做一半共用20天,结果恰按照计划完成任务
“丙在工程里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又知后二分之一丙做了1/12,乙做了工程总量的一半,所以前二分之一乙做了1/12,甲做了5/12,还有7/12
“如果全部由甲单独做,则可比计划提前六天完成,”可知这7/12如果还让甲做的话要20-6=14天,甲做完全程要24天,计划要用24+6=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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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题目给出的几个条件一步步分析出来:
1.丙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待工程完成六分之五后离去,也就是说乙与丙合作完成的工程量=5/6-1/2=1/3(由于乙做了工程总量的一半,所以可知甲完成的量一定小于一半,而乙是接替甲的,丙是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才来,所以丙只与乙有合作,与甲无合作);乙的工作效率是丙的3倍,所以合作期间丙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12,乙完成了工程总量的3/12=1/4;乙最终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2,所以乙还单独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4;甲完成了工程总量的5/12,乙丙共完成7/12;
2.如果没有丙的参与,仅由乙接替甲后一直做下去,那么将比计划推迟三又三分之一天完成,也就是说推迟的这三又三分之一天的工程量就是丙的贡献。既然乙做这部分工作需要三又三分之一天,那么丙就需要3倍的时间,即10天,也就说明乙与丙合作的时间为10天,前面已知合作完成了总量的1/3,所以乙与丙的工作效率就可以求出来了,分别为1/40、1/120;乙还单独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4,所以乙单独工作的时间为(1/4)/(1/40)=10天。
3.如果全部由甲单独做,则可比计划提前六天完成,也就是说乙丙接班完成的部分甲可以比他们快6天完成,乙丙共用了20天,那么甲需要14天,工程总量为7/12,所以甲的效率=(7/12)/14=1/24。而实际上甲单独完成的量为5/12,所以用掉的时间=(5/12)/(1/24)=10天。
所以计划规定的工期为30天。
1.丙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前来帮忙,待工程完成六分之五后离去,也就是说乙与丙合作完成的工程量=5/6-1/2=1/3(由于乙做了工程总量的一半,所以可知甲完成的量一定小于一半,而乙是接替甲的,丙是在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时才来,所以丙只与乙有合作,与甲无合作);乙的工作效率是丙的3倍,所以合作期间丙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12,乙完成了工程总量的3/12=1/4;乙最终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2,所以乙还单独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4;甲完成了工程总量的5/12,乙丙共完成7/12;
2.如果没有丙的参与,仅由乙接替甲后一直做下去,那么将比计划推迟三又三分之一天完成,也就是说推迟的这三又三分之一天的工程量就是丙的贡献。既然乙做这部分工作需要三又三分之一天,那么丙就需要3倍的时间,即10天,也就说明乙与丙合作的时间为10天,前面已知合作完成了总量的1/3,所以乙与丙的工作效率就可以求出来了,分别为1/40、1/120;乙还单独完成了工程总量的1/4,所以乙单独工作的时间为(1/4)/(1/40)=10天。
3.如果全部由甲单独做,则可比计划提前六天完成,也就是说乙丙接班完成的部分甲可以比他们快6天完成,乙丙共用了20天,那么甲需要14天,工程总量为7/12,所以甲的效率=(7/12)/14=1/24。而实际上甲单独完成的量为5/12,所以用掉的时间=(5/12)/(1/24)=10天。
所以计划规定的工期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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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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