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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00,高斯发现:1+100=101,2+99=101,……,与两端距离相等的两数之和都是101,这种数对共50个,所以总和是:101*50=5050
归结为:等差数列的和等于首相与末项的和与项数乘积的一半。
2分之1加4分之1与4分之3的和,是4分之1、4分之2与4分之3的和,首项1/4,末项3/4,项数3,和为:(1/4+3/4)*3/2=3/2
6分之1与6分之3与6分之5,首项1/6,末项5/6,项数3,和为:(1/6+5/6)*3/2=3/2
归结为:等差数列的和等于首相与末项的和与项数乘积的一半。
2分之1加4分之1与4分之3的和,是4分之1、4分之2与4分之3的和,首项1/4,末项3/4,项数3,和为:(1/4+3/4)*3/2=3/2
6分之1与6分之3与6分之5,首项1/6,末项5/6,项数3,和为:(1/6+5/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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