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开的小公司,股份各占50%,而我是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他是监事, 10

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可担心的吗,谁更受益?谁权利大一些?他可以以50%的股东身份可以对外以公司名义借贷吗?而我要偿还公司偿还不起的部分?万一公司亏损,我有必要担一些法律责... 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可担心的吗,谁更受益?谁权利大一些?他可以以50%的股东身份可以对外以公司名义借贷吗?而我要偿还公司偿还不起的部分?万一公司亏损,我有必要担一些法律责任吗?如果破产,我是不是最大的受害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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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克破cc
推荐于2017-11-28 · TA获得超过399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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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法人占51%的股份,股东占49%的股份,不可能是各占一半。
至于他以股东身份对外以公司名义借贷,这就需要使用公章了,至于你让不让他使用这就是你们之间的问题了。
你们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资产包括多个方面:一是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股东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35条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设立条件和程序较为简单、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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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本来是我一人责任公司,现在是转让给了他50%股份的,如果公司外债超过了公司的注册资本,申请破产,债务谁来偿还,怎么还
追答
你的公司的性质是个体经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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