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门前公共地不给群众停车属于违法行为吗
我们镇的运政单位,门前有一块空地,在平时下班和放假的时候不让其他人把车停在门前,据说负责人还收了旁边一餐厅的钱,让去他们餐厅吃饭的人把车停在运政门前,请问这样是违法的吗?...
我们镇的运政单位,门前有一块空地,在平时下班和放假的时候不让其他人把车停在门前,据说负责人还收了旁边一餐厅的钱,让去他们餐厅吃饭的人把车停在运政门前,请问这样是违法的吗?运政负责人收受群众的钱可以去纪检举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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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2-0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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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有交通部门明确规划的停车位和停车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我的意思是说公共场地不让停车不一定是违法。
运政负责人收受群众的钱可以去纪检举报,但必须有确凿证据。
我的意思是说公共场地不让停车不一定是违法。
运政负责人收受群众的钱可以去纪检举报,但必须有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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