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函数的

证任意一定义在区间(-a,a)(a>0)上的函数可表示成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之和... 证任意一定义在区间(-a,a)(a>0)上的函数可表示成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之和 展开
zhaojing0801
2008-03-14 · TA获得超过649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66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450万
展开全部
任意函数f(x),构造两个函数,g(x),h(x)
其中,g(x)=(f(x)-f(-x))/2
h(x)=(f(x)+f(-x))/2
由于g(-x)=(f(-x)-f(x))/2=-g(-x)
h(-x)=(f(-x)+f(x))/2=h(x)
所以g(x)为奇函数,h(x)为偶函数
g(x)+h(x)=(f(x)-f(-x))/2 + (f(x)+f(-x))/2 = f(x)。
所以得证:
任意函数f(x),都可以表示成一个奇函数和一个偶函数的和
得证。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