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被辞退,我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9月18日开始到某公司上班,面试的时候没有跟我说有试用期,也没有跟我说试用期工资80%,面试的时候说我可以直接上班,月薪3000,十一假期刚过,就通知我被辞退了,(按照公... 9月18日开始到某公司上班,面试的时候没有跟我说有试用期,也没有跟我说试用期工资80%,面试的时候说我可以直接上班,月薪3000,十一假期刚过,就通知我被辞退了,(
按照公司的标准来。你的工资是3000,前三个月80%,也就是2400一个月。一个月有21个工作日,一天你的工资是114元。你工作了10天,我给你1140.算个整数,给你1200.)

这是老总说的,莫名其妙的工资就按日薪给我,总觉得自己是被骗了,求助各位 麻烦有懂劳动法的,告诉一下,谢谢了!
问题是,我没有跟他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又赶上十一节假日,按日薪也只有10天的,按照劳动法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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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高粉答主

2012-10-08 · 劳动案件远程代理开创者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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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追问
好复杂哦,看不懂,总感觉他们就把我当个外地孩子给骗了。

看不懂,哪一条是说我现在这种情况的。
追答
  月工资、日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认真看我的回答,并把我提到的法律规定搜索出来,对照着看,这对你保护自己非常重要。
zqm198444
2012-10-08 · TA获得超过104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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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你的说法9月18日你与他已实际监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你的工资应按该公司同岗位工资计算。按天是绝对没有依据的。

其次,用人单位要辞退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所以,根据你的你描述,该公司没有理由解雇你。

第三,如果最终公司与你协商解除了合同,你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标准为:“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如果你与公司沟通出现困难,建议你去当地劳动局申述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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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a29
2012-11-18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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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至于辞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不过没合同很麻烦的,因为这些机构办事效率奇低,不是踢皮球就是让你提供各种证明,不过你可以去尝试下,因为效率低,所以大部分人遇到这种事都嫌麻烦,就算了,这些企业才不严格遵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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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ie80815
2012-11-1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happie80815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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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交通专业 从事各种职业,现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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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或是试用期的,双方是可以随时辞退和辞职的!
以后切记要签订签订书面合同。否则维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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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子芮886
2012-11-0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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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劳动者,公司并没有违规吧,试用期本身就是双向选择的,月工资2400,10月你的工资一天就是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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